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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307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05/2020-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0-12-08 公开日期:2020-12-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307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307号的答复

杨卫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警务工作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常州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在努力打造一支“四铁”公安队伍的同时,以警务活动为载体,大力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一、加强教育引导,培育民警核心价值观

一是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将意识形态教育列入党建工作重点,各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传递“爱、敬、诚、善”价值观念。每年开展最美警察、最美辅警、最美家庭、最美警属评选活动,推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罗斌、全国最美基层民警陆旭东等一批充满时代感、饱含正能量的先进典型。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在重要节日节点举办道德讲堂,发挥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和“传帮带”作用,激励警务工作者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服务人民。

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编发推送“每日一学”,组织全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公安工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头脑。将政治训练内容写入市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度公安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公安各类集中训练的重点内容,训练时长不低于总课时的20%。组织民警到革命传统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安排年轻干部到党校、公安院校接受系统的理论培训和党性锻炼,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三是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使每起接处警、每件案件侦办都成为最直接、最具体的普法过程,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由2009年的76.6%上升至2019年的88.7%。组建170人的法制副校长队伍,以“送法进校园”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并积极参与新市民学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拓展公安法治宣传面。创新线上、线下普法体验新模式,用好“三微一端”普法新媒体,打造“民警李建国”“叶子警官”“阿汤哥说防范”等普法品牌,增强公安法治宣教渗透性和有效性。

二、树立价值导向,引导群众科学表达诉求。

一是开展说理执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理念,制定《常州市公安局说理执法工作规范》,在公安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执法办案、接处警等相关工作中全面推行说理执法,相关经验获央级、省级媒体推广。坚持现场执法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省厅47项现场执法标准培训,加强执法“微课程”开发,规范民警现场执法行为,其中3个“微课程”获公安部推广。坚持“三第一”“三到位”原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说理过程,做到说清法理、说透情理、说明事理,提高执法认同度,提升全民法治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深化“公调对接”践行“枫桥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广“公调对接”等多元调解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出独具特色的南大街调解员先期处置模式、三井派出所“老周道调解室”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南夏墅派出所利用“网格+警格”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起,在全市20个派出所创新试点推进“四类调处新模式”,收到良好成效,共接报矛盾纠纷类警情并引入人民调解16.5万起,移交率92.3%,群众满意率98%以上,有效筑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

三是推动执法公开。全面推广执法公示平台,向执法相对人公示违法犯罪类警情处理、行政刑事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六项数据,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2017年平台启用以来,共公示各类执法信息47.17万条,公示率保持99.9%以上,群众咨询、投诉办结率100%。建立市局民意监测中心归口全局民意收集、办理、研判、回访、评价等工作,并强化跟踪督办和质态评估,2019年以来共汇聚各类执法诉求意见45.23万条,向各县分局和部门警种推送群众“不满意”事项4470件。

三、强化考核激励,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党建考核机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每年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与市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和培育。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将核心价值观作为意识形态建设的核心内容,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每月报告制度,市局党委定期听取并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不断提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政策引领、制度规范、责任落实相统一。

二是奖励激励机制。以匡扶正义、弘扬正气、激励先进为目标推动见义勇为工作,2019年,全市累计表彰奖励6675人次,颁发奖金904.49万元,4个集体、54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创新激励形式,通过设立防范电信诈骗专项奖励基金、发放群防群治“微信红包”、开展“见义勇为进小区”活动等,努力营造良好社会风尚。落实有力度更有温度的保障手段,在落实“三金”发放基础上,开展见义勇为人员优待就医、优待乘车、子女中(高)考加分等“八优”服务,为见义勇为伤残人员每人办理一份补充医疗保险、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和疗养,解决后顾之忧。

三是监督检查机制。构建大监督格局,制定完善内部监督部门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衔接制度,不断强化相互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执法过程监督,全市100个派出所实现专职法制员100%配备;加强案管中心(室)建设,建成市、县两级案管中心8个,推动10人以上派出所全部建立案管室,并制定“案管室等级评定办法”,加强对执法“六要素”全流程管控。压实监督责任,每月通过作风“对抗式”暗访、“体检式”执法检查、日常督察等形式,及时发现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入作风建设联席会议、执法规范化建设联席会议通报、警务效能监察联席会议,并推送“警务效能监察中心”进行跟踪督察问效,2019年以来,共推送执法问责建议书82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市局将继续加强警务工作中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工作,依靠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

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建立完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止出现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现象,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与执法环境。全面总结执法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广“所队长交接班制度”“4G执法记录仪应用”等好的制度做法,通过信息化应用、规范化支撑,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公安执法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强化民警核心价值观培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日常培训政治训练的必修课之一,纳入新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和业务轮训中;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理执法”微课程,规范执法用语,细化说理流程,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民警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融入警务工作全过程。

三是打通诉求表达最后一公里通过执法能力提升“周周练”“警营夜校”等形式,提升民警说理执法能力,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在执法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确保执法公正。加强执法公开,拓宽民意收集渠道,缩短咨询、投诉答复时间,提升答复质量,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建好用好“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队”,主动开展心理评估、心理训练、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四位一体”心理健康服务,让一线民警始终保持过硬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是建好机关民警八大员队伍。开展全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民警下沉一线“当好平安稳定‘八大员’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建好社情民意“调研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城乡社区“网格员”、法律法规“讲解员”等八支队伍,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做法,提升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覆盖广度、触达深度。

五是精心组织普法宣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宪法宣传日”“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升级改造专题法治宣教基地,将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常州公安社会动员体验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常州禁毒馆”等体验内容,提升法治教育效果。

六是严格案例指导和结果运用。加强典型案例指导,定期汇总日常巡查、执法检查、警务督查等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例指导释法说理、纠偏导正作用,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地融入民警日常执法。加强结果运用,在落实“督考推”督察问效基础上,推动将督查结果与民警个人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等相挂钩,并纳入民警全员考核,奖优惩殆,推动警务工作提质增效。

七是推动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合力。要紧盯矛盾纠纷化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与检察、法院、司法、综治、团市委、教育、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队伍,在纠纷调解、教育培训等中深度融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要以“两法衔接”“公检法司联席会议”等为路径,加强与检法系统和行政执法部门沟通交流,通过加强内部教育、规范外部执法等,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地融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全流程。



常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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