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29/2021-00097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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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政发〔2021〕46号 |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1-06-17 |
公开日期:2021-06-29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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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常政发〔2021〕46号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决定调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公布如下:
从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900元/人/月提高到940元/人/月。
请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好落实,按统一公布的标准发放到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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