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紫云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发改〔2014〕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由常州弘辉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紫云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括道路及相应的配套工程。
1、规划道路一(紫云路)北起东方西路,南至规划道路二,全长70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4米,横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8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2、规划道路二西起规划道路一(紫云路),东至丁横河,全长21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横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3、青龙道路六十五西起规划道路一(紫云路),东至丁横河,全长255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16米,横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规划道路一(紫云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其余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设计荷载标准均为BZZ-100KN;路面类别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5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22万元,其它费用449万元,基本预备费19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弘辉控股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3〕115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300036号)及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4〕38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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