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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常州市市属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72/2025-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管〔2025〕5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25-03-19 公开日期:2025-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部署要求,即日起开展常州市市属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
关于做好常州市市属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常民管〔2025〕5号

各业务主管单位、市属社会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部署要求,即日起开展常州市市属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或称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

2024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基金会;

本次年检对象不包括在市民政局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受理时间

2024年度的年检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逾期“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年检模块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实行“双重管理”的,参检对象应于4月20日前将《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通过系统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应于5月10日前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参检对象应于5月3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年检全部附件材料上传报送。

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和已脱钩)的,参检对象应于5月31日前填报好《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上报。

三、填报材料

(一)社团:只需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二)民非:属于教育和卫生类的,需提交审计报告;其余的只需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无需提交审计报告。

教育类民非包含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卫生类民非包含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三)无评估等级拟申报的社会组织请填报《2025年常州市市属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书》(附件1),并于5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扫描制作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935280400@qq.com。

四、操作流程

(一)网上填报。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该系统部署在互联网,参检对象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登录系统,如实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4年度”进行填报。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网上提交年检材料后,由业务主管单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系统中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不经过此环节,由系统自动推送市民政局。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对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

(四)作出并公告年检结论。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年检结论,并依法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年检结论以公告为准,一般不再加盖年检印鉴,确需留存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可以自行准备文本前往市民政局加盖年检印鉴。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年检结论公示公告查询地址:

1.手机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

2.电脑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强化自律规范。各市属社会组织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年检制度规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真实填报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安全生产、财务收支、项目实施、负责人履职、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等情况,结合本次年检主动对相关事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质量。各业务主管单位应依法履行年检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仔细核实重点数据、及时关注年检进度,并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参检社会组织年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作出初审结论。

(三)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健康发展。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依法依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对未参加年检的、年检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

(四)关注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请各业务主管单位重点关注主管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开展违规评比表彰活动、违规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违规收费、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以及拟任负责人公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重大风险问题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六、业务咨询

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参检社会组织如有任何参加年检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系统工程师联系咨询。

网上填报操作咨询:周笛祺(0519-85287086,13338175550以上个人信息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公开)

年检系统填报指导临时办公室:常州市社会组织发展中心(龙锦路1590号常州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06室)。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咨询电话:0519-85681591。

省厅系统工程师操作咨询电话:025-83590439。

附件:1.  2025年常州市市属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书(未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填报)

2.  2024年度社会团体年检办理流程指引

3.  2024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办理流程指引

4.  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报告书(范本)及填报指南

常州市民政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常州市市属社会组织

等级评估申报书

(未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填报)

申报单位:

申报等级:

申报日期:

填报说明

一、填报条件

在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满2年,尚未获得评估等级或评估等级已过期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以及基金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不予受理:

1.应参加而未参加年度检查的;

2.  2023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3.  2024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未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填报此申报书,已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拟申报更高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填报要求

1. 申报组织需如实填写《2025年常州市市属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书》

2. 请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935280400@qq.com.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注册时间

社会组织类型

□社团□民非□基金会

办公地址

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

网站地址

电子邮箱

微信公众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评估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等级

□1A  □2A  □3A  □4A  □5A

2022、2023年度年检结论

2024年是否有行政处罚情况

社会组织评估自评报告

主要内容

1.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业务范围、专职工作人员人数、近两年年检结论、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注:专职工作人员是由本社会组织为其缴纳社保的,退休返聘人员非专职工作人员)

2.社会组织近两年业务活动成效、品牌建设、发展规划情况。(包括特色工作、公益活动、乡村振兴、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口支援等)

3.字数要求400-600字。

社会组织评估承诺

我单位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参加此次社会组织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按期完成组织的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社会组织(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已脱钩或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此栏无需盖章)

                         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4年度社会团体年检办理流程指引

为了让大家能更直观地了解本年度的年检操作流程,可加QQ群下载《报告书下拉框说明及填报指南》等相关附件。

常州(市级)社会团体群QQ号:

1群:431018853           2群:529232256

注意:若1群已满可申请2群。社会组织已有工作人员在群内的不需要重新加,原则上一个社会组织一名工作人员加群,加群及群昵称格式:社会组织全称+姓名。

第一步:注册(已注册认证社会组织可忽略这步)和登录

注册:“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在“法人登录”页面,立即注册→综合法人库,立即前往→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登录:“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在“法人登录”页面,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4年度”→上一年度参检的组织选择“复制上年年检,开始填报”;首次参检的组织选择“2024年度”直接填报。

第二步:网上填报年检相关信息

在“年检年报”模块,进入“填写年检年报信息”页面进行相关操作:

1.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

2.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

对需要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的组织,尚未填写2025年自查表的,请进入年检年报模块下方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模块,点击→新增(根据行业协会商会实际情况填写2025年收费情况自查表)→保存/提交。

3.填写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对需要填写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的社会组织,进入年检年报模块下方的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模块,根据行业协会商会实际情况填写2025年情况统计表→保存/提交。

4.上述两张表均需填报完成,方可上报年检工作报告书,点击“上报”按钮。

第三步: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

点击“上报”按钮后,系统自动推送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对所属参检社会团体出具初审意见。

如若发现各社会团体网上信息填报有误或需要整改的,业务主管单位会在系统里退回该社会团体提交的年检报告。被退回的社会团体请在修改订正后,进入“年检年报”首页,重新点击“上报”。

直接登记和已脱钩的社会团体无需进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环节。

第四步: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签字盖章

初审环节结束,参检社会团体打印完整的年度工作报告书(A4大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团体印章。

除直接登记和已脱钩的,其他社会团体均需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第五步:扫描上传年度工作报告书

参检社会团体将工作报告书首页及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页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至“附件列表”第2个附件“年检年报扫描件保存”后,点击“上报”按钮完成提交。

直接登记和已完成脱钩的社会团体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的在此处直接上传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扫描件(仍需法人签字并加盖社团公章)。

第六步:登记管理机关待审核

附件上传成功后,登记管理机关对各社会团体的年检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如若发现各社会团体网上信息填报有误或需要整改的,登记管理机关会在系统里退回该社会团体提交的年检报告。被退回的社会团体请在修改订正后,进入“年检年报”首页,重新点击“上报”。

被退回的社会团体必须在年检截止日期前及时改正问题并重新上报,需要提供整改材料的,请于工作日将整改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935280400@qq.com或纸质版送至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06室(电话85287086)。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也请于年检截止日期前在系统中提交年检资料,否则视为未参加年检。

退回的情形有:①上传附件缺漏或错误的;②填报数据出现常识性错误的;③社会团体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填报截止日期之前已经自查自纠、主动整改的不影响审核及年检结论);④财务三张表存在逻辑问题的。

第七步:登记管理机关确定年检结论

市民政局依法对参检社会团体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年检评定标准,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

第八步: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市民政局针对参检社会团体年检情况,依法及时将年检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和公告。

年检结论公告地址:“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EF%BC%88%E7%94%B5%E8%84%91%E7%AB%AF%EF%BC%89

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手机端) 

年检结论以公告为准,一般不再加盖年检印鉴,确需留存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可以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公章到市民政局加盖年检印鉴。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附件3

2024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办理流程指引

为了让大家能更直观地了解本年度的年检操作流程,可加QQ群下载《报告书下拉框说明及填报指南》等相关附件。

常州(市级)民办非企业群QQ号:306867876

注意:社会组织已有工作人员在群内的不需要重新加,原则上一个社会组织一名工作人员加群,加群及群昵称格式:组织全称+姓名。

第一步:注册(已注册认证社会组织可忽略)和登录

注册:“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在“法人登录”页面,立即注册→综合法人库,立即前往→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登录:“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在“法人登录”页面,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4年度”→上一年度参检的组织选择“复制上年年检,开始填报”;首次参检的组织选择“2024年度”直接填报。

第二步:网上填报年检相关信息

在“年检年报”模块,进入“填写年检年报信息”页面进行相关操作:①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②扫描上传“附件列表”涉及材料(PDF格式);③点击“上报”按钮。

第三步: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

点击“上报”按钮后,系统自动推送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对所属参检民非组织出具初审意见。

如若发现各民非组织网上信息填报有误或需要整改的,业务主管单位会在系统里退回该组织提交的年检报告。被退回的组织请在修改订正后,进入“年检年报”首页,重新点击“上报”。

直接登记的民非无需进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环节。

第四步: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签字盖章

初审环节结束,参检组织打印完整的年度工作报告书(A4大小),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组织印章。

除直接登记的,其他组织均需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第五步:扫描上传年度工作报告书

参检组织将工作报告书首页及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页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至“附件列表”中“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书”后,点击“上报”按钮完成提交。

直接登记的民非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的在此处直接上传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扫描件(仍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属于教育事业类以及卫生事业类的民非需提供扫描版2024年度审计报告(依照上一条PDF文件制作要求)。

民非教育事业类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卫生事业类指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第六步:登记管理机关待审核

附件上传成功后,登记管理机关对各组织的年检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如若发现各组织网上信息填报有误或需要整改的,登记管理机关会在系统里退回该组织提交的年检报告。被退回的组织请在修改订正后,进入“年检年报”首页,重新点击“上报”。

被退回的组织必须在填报截止日前及时改正问题并重新上报,需要提供整改材料的,请于工作日将整改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935280400@qq.com或纸质版送至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606室(电话85287086)。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也请在年检截止日期前在系统中提交年检资料,否则视为未参加年检。

退回的情形有:①上传附件缺漏或错误的;②填报数据出现常识性错误的;③组织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填报截止日期之前已经自查自纠、主动整改的不影响审核及年检结论);④财务三张表存在逻辑问题的。

第七步:登记管理机关确定年检结论

市民政局依法对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年检评定标准,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

第八步: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市民政局针对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情况,依法及时将年检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和公告。

年检结论公告查询地址:

1. 手机端

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

2. 电脑端

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

年检结论以公告为准,一般不再加盖年检印鉴,确需留存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可以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公章到市民政局加盖年检印鉴。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附件4

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报告书(范本)

及填报指南

社会组织可根据需要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报告书(范本)及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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