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发挥应急预案在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方面的作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现将《常州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常州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常州市教育教育系统重污染应急工作人员名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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