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2月28日至4月30日,对2023年度市本级284家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并重点对16家预算单位开展现场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23年,市本级284家预算单位收入决算数372.6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81亿元;支出决算数369.50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3亿元、项目支出127.00亿元、经营支出4.1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但在预算编制、政策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
一是1家预算单位部分支出未纳入决算,涉及金额56.77万元。二是1家预算单位年底无依据调账,导致部门决算数据不准确,涉及金额5.04万元。
(二)部门预算刚性约束仍需强化
一是6家预算单位超预算列支有关费用,涉及金额76.59万元。二是3家预算单位年底违规预支电费、超进度支付合同款等合计167.59万元。三是6家预算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扩大范围支出项目经费,涉及金额159.33万元。
(三)财务制度执行仍需加力
一是5家预算单位结存在财政专户中的暂存款项合计476.88万元,未及时清理、统筹使用。二是7家预算单位存在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报销票据不合规、资产费用化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和整改情况
审计后,常州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提出了提高预算决算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执行、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等建议。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常州市审计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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