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金沙澜庭地名已经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并报送我局备案,现予公告。
标准地名
汉语拼音
地名类别
所属区域
指称地理实体位置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金沙澜庭
Jīnshā Lántíng
住宅区
金坛区
东至杨贺巷路,南至滨湖北路,西至徐塘路,北至乌干路。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