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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全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6〕5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6-05-08 公开日期:2006-05-08 废止日期:2015-12-09
内容概述:关于加强全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关于加强全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监测工作的通知
常政发〔2006〕5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2006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重大战略目标的第一步。其中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标尤其是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切实强化对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工作的督查,现将加强全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监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密监测频次。自5月份起,对于相关水质断面(共33个,详见附件),除按常规于每单月上旬进行监测外,监测频次增加每双月18日一次、每月1523日一次,即每月进行两次水质指标监测。

  二、增加监测项目。在加密监测频次的同时,监测项目增加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等六项。

  三、及时报送监测结果和工作进展情况。上半月监测结果于当月20日前、下半月监测结果于次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环保局(见附件)。在报送监测结果的同时,也要将确保水质达标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一并上报,以便市环保局及时进行汇总并以《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希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小康社会环境质量水域功能区考核断面达标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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