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4]2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2014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辖市、区做好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和《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的宣贯工作,组织企业积极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全国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http://zr.foundry.com.cn)进行网上填报,经省经信委初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提交。
二、请各辖市、区将准入公告申请企业名单和准入公告申请书(每家企业一式四份)按地区汇总后,于2014年7月2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三、请各辖市、区对已公告企业,按照要求,督促企业在申报平台上及时更新年度数据。并将督查结果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陈申、钱旭光,电话:85681222、85681221;邮箱:czjxwzbc@163.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4月21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装备〔2014〕231号
各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是经信委(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4〕197号)要求和《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3818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动员组织本辖区铸造企业开展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相关企业应按照《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全国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http:zr.foundry.com.cn)进行网上填报,并同时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请各地将准入公告申请企业名单和准入公告申请书(每家企业一式三份)按地区汇总后,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送江苏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三、请各地对已公告企业,按照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工信部装〔2013〕357号)和《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督促企业在申报平台上及时更新年度数据。并将督查结果于5月5日前送报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四、今后年度申报工作如不另行通知,均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联系人:申高青,电话:025-82288021;韩静,025-83398240。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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