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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06〕17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06-12-27 公开日期:2006-12-31 废止日期:2010-03-17
内容概述:“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总体方案(注:2010年3月17日废止)
关于印发《“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常政发〔2006〕17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制订了《“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着力改善交通环境,创优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文明和谐社会,促进全国生态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决定从12月中旬起,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现制定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文明城市、富裕常州的目标,按照依法调控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的职能要求,以“建好咱们的家园、管好我们的城市”为主旨,以“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文明安全意识,切实规范车辆、行人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快“公交优先”发展步伐,大力引导和服务市民科学选择出行方式;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城市路网;进一步抓好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有效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畅通和秩序的突出问题,努力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社会、打造长三角名城,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程度全面提升,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城市道路交通出行便捷畅通,形成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格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公交难、行车难、停车难和交通秩序乱等“三难一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呈现新面貌。

  具体目标:

  1.交通文明意识更加深入。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高。

  2.市民交通出行更加便捷。加快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城市公共交通体制机制实现革命性突破,出租车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控制并逐步淘汰摩托车、电动车等耗能高、污染大、安全性差的交通工具,调整城市交通结构,引导并方便市民选择更为科学合理的出行方式。

  3.道路交通秩序更加规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治理各种多发性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安全隐患。查扣一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闯禁区的外地号牌摩托车;坚持依法严管,查纠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为,严格依法管理氛围形成常态。

  4.交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加快市区道路的改扩建,进一步完善运行路网,打通堵点,改造结点,提高现有道路通行能力。增设交通标志和信号灯,调整灯控时间,设置绿波信号,全面出新交通护栏和标志标线,确保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5.道路交通组织更加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停车场,实行不同区域分类规划建设和等级差别收费,继续集中治理非法占用、挪用停车场行为;适时调整货车禁行区域和时段,有效控制和减少中心城区交通流量。

  三、时间安排

  这次“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时间安排从现在起至明年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2月中旬起到2007114日,为动员宣传、组织发动、启动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从2007115日到2007年春节前,为集中行动、全面实施、初见成效阶段;第三阶段,从2007年春节后到2007年“五一”节前,为措施落实、管理到位、全面达标阶段;第四个阶段,从200751日到2007年底,为巩固成效、完善机制、考核验收阶段。

  四、重点内容

  这次“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六车、一严管”,即扩大限制摩托车、严格控制电动车、科学引导客货车、优先发展公交车、增配管好出租车、依法规范机动车和严格依法管理交通秩序。

  (一)扩大限制摩托车

  1.扩大市区“限摩”区域。按照“以人为本、以限促禁、平稳推进”的要求,在2005年成功实施市区“限摩”的基础上,结合城市道路交通实际,进一步扩大市区“限摩”区域,从2007115日起,每日8301700,禁止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市区长江路以东,龙城大道(原城北干道)以南,丽华北路(原丽华路、五角场路)、青龙西路(原常焦路)以西,中吴大道(原常锡路)以北范围内通行。双桂坊、青云坊和公园路,继续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2.加大摩托车整治力度。从12月中旬起,在市区继续组织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和闯禁区的外地号牌摩托车。同时,加强对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板车等影响交通安全车辆的整治,强制规范行驶秩序,净化路面交通环境。

  3.鼓励摩托车提前报废。严格摩托车报废制度,对已到使用年限的摩托车实行报废告知,对超期使用的摩托车实行强制报废。根据《市区摩托车提前报废奖励办法》和《在用摩托车转移登记工作方案》,鼓励广大市民报废淘汰和过户转移在用摩托车,继续给予提前报废摩托车一定奖励,免收摩托车转移登记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市经贸委负责提前报废摩托车的回收和拆解;由市公安交巡警部门负责对提前报废摩托车回收、拆解的监管,并向全社会公布提前报废的条件、地点和奖励标准;由市财政局负责提前报废摩托车奖励经费的预算、划拨和审计;由市物价局负责对提前报废摩托车原始购置价格进行审核。

  4.增设摩托车停车场地。再建设改造29个、总面积800010000平方米的摩托车停车场,从2007115日起投入使用,并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设立摩托车交易市场和报废办理点。

  (二)严格控制电动车

  1.加强电动车上牌管理。凡20061231日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对200711日起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同时明确在用市区电动自行车牌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一律作废。

  2.加强电动车行驶管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对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由质监部门界定)上路行驶的,按照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一律扣留车辆并依法严处;对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对拒绝或阻碍正常执法的,依法严处。同时,根据市区道路交通发展态势,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区域限制通行。

  3.加强电动车源头管理。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严格管理,集中清理整顿生产、销售非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厂家和商家,依法打击无许可证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动摩托车假冒电动自行车、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假冒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行政违法行为,严格实施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制度,认真落实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办法,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行为。

  (三)科学引导客货车

  1.实行超排放标准汽车道路限行。按照建设国家生态市要求,对尾气排放不能达到欧洲Ⅱ号标准的汽车统一实行道路限行。由市环保局负责制定超标汽车限行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汽车环保标志的核发方式、范围,检测、鉴定等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划定限行区域和时间,对违反限行规定车辆及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

  2.实行中心城区汽车限制停放。合理规划布建停车场,核心区域停车场建设“严格控制、适度供应、合理布局”,中心区域停车场建设“总量控制、适度供应、规范设置”。对市区不同区域停车实行等级差别收费,依法提高中心城区汽车停放收费标准,对道路汽车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适度控制中心区域汽车通行总量。

  3.实行货运汽车夜间运输。从200711日起,每天7002000,禁止货运汽车在市区长江路以东,关河东路、关河中路、关河西路(原常新路、关河路)以南,丽华北路(原丽华路、五角场路)以西,中吴大道(原常锡路)以北范围内通行,关河东、中、西路部分路段(怀德路—小东门路)禁止通行。除上述区域以外,原货运汽车通行规定不变。

  (四)优先发展公交车

  1.在全面规划论证的基础上,启动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

  2.加大公交路权优先的实施力度,对有条件的城市道路和交叉口,开辟公交专用道,同步实施公交信号优先。

  3.加快公交场站设施建设,2007年力争建成戚墅堰停车保养场、前桥小区枢纽、长江南路枢纽等一批公交场站设施。

  4.新辟、调整延伸部分公交线路,填补长江路、合欢路、樱花路、太湖路、天目山路、延政东路等线网空白路段,解决绿洲家园、清潭花苑、百草园、水木年华、陈渡花园、府琛花园、怀德名苑、顺园及湖塘纺织城的通车问题,加大钟楼开发区、戚墅堰开发区和武进高新区的线网密度,降低公交换乘系数,提高一次到达率。

  5.调整部分公交车型,满足局部区域公交出行量增加的需要,以缓解清凉东村、浦南南村、锦江丽都、红梅西村、铁北新村、芦墅广景园、星鑫花园等住宅区公交高峰出行拥挤状况。

  6.增加运行车辆,加大高峰行车密度,对城市中心区域21个主要道路出入口公交线路进行流量分析,加大对高峰流量较大公交线路的车辆配备,将高峰间隔控制在4分钟以内。

  7.合理增加和调整公交站点,以减少乘客乘车步行距离为目标,对部分公交站点进行合理调整,在交叉口转乘公交车的步行距离控制在300米以内,同时对新设置的摩托车临时停车点全部配套公交停靠站点。

  8.进一步扩大公交IC卡的使用范围,对17路等4条尚未启用IC卡的公交线路全部增设IC卡收费系统,2007年新辟的公交线路全部使用IC卡,并在湖塘地区设置IC卡充值销售服务点。

  9.继续组织开辟单位上下班接送专线车,进一步发挥其价格和服务优势,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鼓励开辟上下班接送专线车,缓解道路高峰交通压力。

  (五)增配管好出租车

  1.扩大数量。以解决“打的”难为目标,2007年新增出租车300辆;建立全市GPS出租车营运调度平台和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叫车服务;错开交接班时间,在市区“限摩”区域适度增加出租车停靠站点。

  2.强化管理。加强重点区域现场监管,基本杜绝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的拒载现象;弥补法律不健全问题,修订《出租车管理办法》,明确处罚依据;探索实施行政合同管理,对拒载违章加强制约;同时,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车主和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培训。

  3.完善车况。缩短出租车有偿使用期,与新增出租车同步统一为4年,2007年更新出租车570辆。加强对车容车貌检查记分考核,使车容车貌完好率达98%;筹建出租车综合服务中心,为驾驶员提供车辆清洗、座套更换等服务。

  4.优化服务。不断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认真执行《常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星级管理办法》、《常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记分考核办法》等规定;完善出租车经营行为奖惩机制,加大出租市场检查力度,及时纠正、查处不规范经营行为;实行24小时受理投诉,及时处理乘客投诉。

  (六)依法规范机动车

  1.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按照“规范设置,科学管理,强化执法支撑,提升服务水平”的总体思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中有关科学、合理、规范、醒目的要求,继续加大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配建,完善现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积极推动交通设施信息化、科学化、人性化建设进程。在2007年至2009年三年内,市区交叉路口信号灯设置率、灯控路口人行横道灯设置率、路段人行横道线灯控率、灯控路口信号控制实现单点感应式或协调控制的比例、道路交通标线施划率、交叉路口标线渠化率、城市主要道路交通标志设置率、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4条以上)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率、建成区范围内各类公共停车场和社会停车场停车诱导牌设置率等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达到预定目标,并实现逐年提升。

  2.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采用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依托我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各项系统的整合、建设和应用,力争用三年时间将交通指挥中心基本建设成为高效便捷,现代化、智能化的交通动态管理中枢。建成并完善道路视频监视系统、警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交通信号远程控制系统、交通事件检测系统、车辆牌照自动识别报警系统、电子警察系统、无线警务通系统和道路交通流实时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和发布系统。

  3.加强交通流组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坚持把“深挖现有道路资源,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作为有效解决市区道路交通供需矛盾的重要原则,立足城市道路结构、交通结构实际,重点加强科学渠化道路交叉口、合理设置信号灯和优化区域性交通组织等工作的分析研究,合理发挥主、次干道和支路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盘活现有道路资源。继续加强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期间的交通组织保障工作,迅速提前介入,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和应急处置,确保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结构,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完善中心城市路网,进一步打通“小支路”、“瓶颈路”和“断头路”,提高现有道路通行能力,达到“花小钱,解决大问题”的效果。2007年完成以预定项目为重点的建设工程。调整车道宽度,增加通行车道,充分渠化交叉口交通,合理分配道路使用面积,最大限度地提高现有道路的交通容量和通行能力。

  (七)严格依法管理交通秩序

  1.规范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规范管理模式,由各区专门成立一支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队伍,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并将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列入城市管理工作的市级考评目标,统一进行考评。规范管理内容,由市公安交巡警部门负责对车辆停放区域进行统一划线,各区及其街道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车辆停放区域的保洁和车辆停放区域道路设施(含无障碍设施)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区域道路设施的维修,由市建设局及各区城建局按各自道路管养职责,负责对车辆停放区域道路设施的维修。规范日常运行管理,由各区建立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奖励和管理制度,管理效果与月工资挂钩,严格进行考核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秩序落到实处。

  2.规范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针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随意乱穿马路、违法载人等突出问题,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切实做到处罚一批,教育一批,严格规范行驶秩序;对人力客运、货运三轮车和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扣留的扣留,切实改变市区道路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现象,有效净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3.规范静态交通秩序。加强乱停车突出的重点路段管理,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整治查处,采取专人巡查、责令驶离、抄告贴单、清障拖离等措施,坚决取缔占用道路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加大对“马路停车场”、“马路市场”、“马路修车场”以及夜排档等的清理整治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占道设摊,还道路于交通。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领导,成立由市长王伟成任组长,副市长俞志平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宣传部、机关党工委和市发改委、经贸委、公安、交通、物价、城管、建设、规划、工商、环保、质监、财政、法制、教育、房管、司法、信访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市“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12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组织开展“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按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督促检查,切实组织好。各街道、乡镇和相关单位也要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教育规范。坚持舆论先行,把宣传教育贯穿始终。按计划、分阶段、有重点、有节奏地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播天天有声,电视天天有影,报纸天天有文”,提高舆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做到位,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按照宣传教育人人有责、地区有责、部门有责、学校有责、企业有责、媒体有责的要求,重点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即编好一份文明交通宣传提纲,重点宣传文明交通的重要性,人民群众对文明交通的期盼,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文明交通的标准,对每个市民的要求,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到全市各个单位、部门;编写一套文明交通宣传标语,在电视台每天滚动播放,潜移默化地教育广大群众;编制一张文明交通ABC,组织发动义务宣传员和志愿者上街,发放到全市每家每户,发放给过路市民群众,将不随意横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乱停车等文明交通小事小节灌输进每个市民心中;拍摄一部文明交通电视教育片,由市文明办会同电视台共同拍摄,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注意交通文明、交通安全,知道如何遵守交通法规;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专栏,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设立文明交通宣传专栏,围绕每个阶段不同的主题,集中进行宣传,倡导全社会关心、关注文明交通;组织一支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由市文明办牵头,团市委、公安等部门配合,在市区选择一批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立文明交通道德实践基地,分批组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党团员、青年学生、社会群众成立志愿者队伍,上路协助民警执勤,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地区、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公安部门要担负起“主攻手”、“主力军”的职责,重点负责实施市区“限摩”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牵头并会同发改委、规划、建设、城管、房管等部门,合理布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占道临时停车场和住宅区停车配套设施,开展各类停车场综合整治,完善各类停车场停放、诱导设施,有效缓解市区“停车难”等突出问题;交通部门主要负责出租车等客运行业管理;建设部门主要负责道路、停车场建设,组织实施好“公交优先”战略;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超标车辆限行具体办法;工商、经贸、质监、物价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各类车辆市场的规范管理;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对占道停车、设摊、堆物作业等违法违章行为的管理力度;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所需经费的保障;规划部门主要负责道路交通组织的规划设计;市文明办及宣传部门要对这次行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持续深度报道,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力度;纪检、监察、督查、信访要加强督查、检查和督办工作;法制部门要加强相关普法工作,为专项行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保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机关党工委、工青妇组织、教育及各行业协会要立足本条线、行业,全力策应。各地党委政府和各级基层组织,都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块上的落实,积极开展本地区的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总体目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改革,抓住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的主要问题,通盘考虑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因素,建立健全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组织协调机制和科学管理机制,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根本上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建设水平。

  附件:“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规范交通管理,解决三难一乱”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安排

责任部门

实施时间

牵头部门

主要参与部门

1

扩大限制摩托车

公安局

市区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07115日起

2

严格控制电动车

公安局

发改委、经贸委、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

200711日起

3

科学引导汽车

超排放汽车限行

环保局

公安局

200751日前

货车夜运

公安局

200711日起

4

优先发展公交车

建设局

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

200751日前

5

配强完善出租车

交通局

公安局

200751日前

6

停车场建设与管理

公安局

发改委、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规划局、物价局

2007

7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

公安局

建设局

2007

8

科学组织交通流

公安局

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城管局、交通局

2007115日起

9

落实严格依法管理措施

公安局

城管局

20061212日起

10

交通文明教育

文明办

市委宣传部、公安局

20061212日起

11

完善路网建设

建设局

公安局

20075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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