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上午,市长费高云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和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拟取消下放情况的汇报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以来的工作。市审改小组近期重点推进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核实工作,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评估机制,研究制定了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并对市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深化配套改革方面,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配套政策,努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做到政策出台讲规范,政策执行求创新,政策实施有保障。
会议明确,再取消下放58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完全取消或者下放管理层级项目31项,部分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项目27项。
会议要求,全市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认清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的唯一办法。对已经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要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落实。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做好优化创新,切实提高审批效率。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做好“市区联动”,积极推进园区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会议同意《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市政府决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的工作意见》和《常州市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工作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目前我市建设项目审批缺乏整体设计,审批流程不够合理,审批周期依然较长,不利于投资环境的优化。
会议强调,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要着重做好减少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创新审批流程,规范简易审批、免予审批和控减涉企收费。审批全流程再造方案要重点完善“立项”、“用地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审批新流程。
会议要求,进一步创新部门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加强审批总体设计,努力压缩审批周期,不断提升审批效率。
会议同意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的工作意见》和《常州市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工作方案》,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常州市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创新企业监管方式,对于提高政府运行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常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共包含推行“并联告知、先照后证”登记模式、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强化联动监管工作和社会协同治理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常州市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从六个方面对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进行了明确。
会议要求,市工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和辖市区进一步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主动研究,防止“住可商”带来扰民和无照经营等问题,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会议同意市工商局提出的《常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常州市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转“四风”行动的重要举措。出台《常州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将推进我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深化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办法》主要对我市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同意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常州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并作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五、会议听取了关于表彰参与省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由常州市人民政府协办的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总决赛于4月29日在我市圆满落幕,我市代表队取得了团体第一的好成绩。参与大赛组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为大赛的成功举办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同意表彰参与省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第十一届科技杰出贡献奖和第六届国际科技合作奖评选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开展常州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评选,有利于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会议同意市科技局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第十一届科技杰出贡献奖和第六届国际科技合作奖评选情况的汇报。
七、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对于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出庭应诉工作,基本形成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的工作态势,但还存在出庭应诉率偏低、应诉质量不高等问题。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同意市法制办提出的《常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并作进一步完善后下发执行。
八、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户籍管理政策法律制度改革的解读》并听取了关于《常州市户籍准入和迁移管理规定》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户籍管理政策法律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已经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并且国家和省也相继出台了新的规定。修订出台《常州市户籍准入和迁移管理规定》,对规范我市户籍准入和迁移管理工作,提高统筹城乡发展水平,策应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公安、人社、发改、人口计生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细化有关政策界限和操作办法,并进行公示,避免因为政策调整影响市民正常办理户口,切实保障市民合法权益。
会议同意市公安局提出的《常州市户籍准入和迁移管理规定》,并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下发。
九、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管理办法》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出频发化、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提高应急资源的利用效率,是全面提升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重中之重。为了提高我市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征用机制,制定《常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管理办法》十分必要。《办法》分三十二条,对征用实施、征用补偿、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
会议同意市应急办提出的《常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管理办法》,并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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