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29/2019-00108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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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政发〔2019〕66号 |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9-06-28 |
公开日期:2019-07-15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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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 |
常政发〔2019〕66号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在大市范围内低保标准的一体化基础上,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现公布如下: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原800元/人/月统一提高到850元/人/月。
请各辖市、区接通知后抓好落实,按统一公布的标准发放到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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