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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27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7〕88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5-23 公开日期:2017-06-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7〕8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和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结合“三大一实干”活动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从2017年起,市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组织实施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为切实加强对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按照“整体推进、部门指导、属地负责”原则,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林  副市长
  副组长:彭  峻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  峰  溧阳市副市长
      陶  伟  金坛区副区长
      是  峰  武进区副区长
      季晓东  新北区副区长
      岳  军  天宁区副区长
      芮春祥  钟楼区副区长
      孙洁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卫国  市发改委副主任
      严德群  市经信委副主任
      黄广余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于  强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管  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余立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袁茂新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  亮  市水利局副局长
      罗志敏  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  龙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国荣  市规划局副局长
      司洪庆  市园林局总工程师
      孙  骏  市城管局副局长
      吕建军  市安监局副局长
      潘守成  常州海事局副局长
      秦勇明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洪林  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旭伟  移动分公司副总经理
      承  春  联通分公司副总经理
      孙国兵  江苏有线常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城管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含常州经开区)、新北区政府、天宁区、钟楼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矛盾。
  市监察局:指导综合整治行动有关监察工作。
  市委宣传部: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整治行动中的舆论宣传、对外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关注社会舆情,进行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市发改委:指导督查综合整治行动项目投资管理、新建化工项目审批等工作。配合考核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高速公路建(构)筑物出新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港口绿化水平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经信委:按职责分工做好港口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技改化工项目审批、危化品安全综合整治等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做好环境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相关工作。配合考核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局:及时处置综合整治行动中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和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交通干线沿线各类垃圾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配合考核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洁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负责建立推进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财政政策。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督查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用地服务。配合考核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城乡建设局:指导督查交通干线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治理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排入三级航道的雨污混流管网改造,负责管辖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非法跨越和穿越设施、杆线迁移和地埋改造整治。配合考核高速公路、三级航道洁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提升港容港貌行动,整改提升客运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各辖市、区编制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协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市财政局制定综合整治行动奖励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督查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牵头指导考核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洁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提升港容港貌行动,整改提升宁杭客运专线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配合考核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高速公路建(构)筑物出新与清理规范广告设施行动,港口水污染综合治理与提高港口绿化水平行动,整改提升京沪高铁与沪宁城际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工作。
  市水利局:指导督查交通干线沿线河流湖泊范围的水域、岸坡或水利设施、行道树等以及水利管辖范围内航道绿化美化和环境整治工作。配合考核三级航道洁化绿化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审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综合整治行动涉及市级奖励基金项目的概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进行审计,并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环保局:做好交通干线沿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置、港口化工项目环保审批工作。建立环境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配合做好公路沿线污染源及航道两岸污水排放管线迁移、河流水环境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码头整治、港口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危化品安全综合整治等工作。牵头指导考核港口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配合考核普通国省道、三级航道洁化行动,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规,指导并参与各类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方案审查。配合考核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高速公路清理规范广告设施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园林局):指导督查交通干线沿线两侧绿色通道建设与整治工作,负责制定出台《常州市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工程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牵头指导考核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绿化美化行动,提高港口绿化水平行动,配合考核整改提升客运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建立健全铁路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城管局:指导督查交通干线周边清理规范广告设施与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交通干线用地控制线和管理范围以外的店外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法建设以及堆放物料、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和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牵头指导考核高速公路建(构)筑物出新与清理规范广告设施行动、整改提升京沪高铁与沪宁城际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工作。配合考核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三级航道洁化行动,普通国省道保障交通畅通行动,提升港容港貌行动,整改提升宁杭客运专线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安监局:指导督查交通干线沿线影响运营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配合清除交通干线非法上跨管廊设施及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配合考核普通国省道洁化绿化美化行动,高速公路洁化、建(构)筑物出新行动,三级航道洁化行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州海事局:配合做好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清理和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取缔工作。配合考核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供电公司、常州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有线常州分公司:负责对综合整治行动涉及的通讯管(杆)线迁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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