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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常州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完善城市体育设施、推动体育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的部署要求,聚焦群众健身需求,统筹推进体育设施与城市更新、社区治理深度融合,逐步实现体育设施短板清零,不断优化公共体育空间布局,提升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江苏省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加强全市室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建设及管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一)本通知所称室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以下简称“器材”),特指建设在城乡社区、公园、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供社会公众免费使用的健身器材。
(二)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制定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规范;建立全市器材抽(巡)检制度,每季度对各辖市、区器材进行抽检,并建立相应的奖补机制。
(三)各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定期对本辖区内的公共体育设施进行检查,重点对器材的安全状况、设施完好程度、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器材的完好。每季度向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器材完好率、器材报修完成率等数据。
(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管理部门、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等接收器材的组织和单位(以下简称“器材接收方”),负责对配建在本组织和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器材进行日常管理。
(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建设的,包括国家级、省级全民健身工程,省、市体育部门配套建设以及其他社会捐赠的器材,由该器材所在地的辖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向市民开放的企事业单位的器材,由该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公园、绿地、广场等场所的器材,由该场所的管理单位进行管理。
二、合理配建
(一)以城乡均衡为核心布局器材。器材的选址应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紧密结合城乡均衡、乡村振兴、老城厢复兴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突出利用“金边银角”,采用“见缝插针”的方式进行嵌入,着眼于群众切身需求的区域,优先安排人口密度大、辐射人口多、健身设施场地稀缺的场所,确保场地平整、空间充足,并与周边环境有机融合。
(二)科学配置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器材安装前须开展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确定器材种类、数量和安装位置。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应对更新需求进行审核,形成科学合理的布点方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建立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档案。对超过使用年限或无法修复的器材,按程序申请更新,确保设施持续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效能。
三、使用与管理
(一)器材采购和安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结构稳固、功能完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保障群众使用安全。
(二)器材安装后,应组织第三方专业验收机构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器材的监督管理,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预算,做好器材管理维护工作。
(四)不得利用器材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器材接收方对受赠的器材拥有产权,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公益性。对所有器材进行登记建档(包括但不限于器材的场地照片、安装时间、详细地点、管理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资料)。
(五)不得侵占、破坏器材,如侵占、破坏器材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废与更新
(一)确保器材符合国家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对达到安全使用寿命且不能正常使用的器材,应立即拆除;对达到安全使用寿命但能正常使用的器材,原则上予以更新,暂无更新条件的,在确保器材安全的情况下可合理延长使用年限。
(二)器材报废后须更新的,规范更新流程。更新工作原则上由器材接收方负责落实。器材接收方确有困难的,应逐级上报至镇(街道)、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由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做好器材更新工作。
五、抽(巡)检制度
(一)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整理全市器材抽(巡)检数据,建立评价机制,对器材完好率较高的辖市、区进行奖补。
(二)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抽检,其中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每次抽检覆盖率≥30%,每次抽检不重复,确保覆盖城区所有器材。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每次抽检覆盖率≥10%。抽检记录同步在“常享动”相关小程序进行上传。
(三)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专人进行巡检,每季度全面巡检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建立数据库,确保器材完好率。
(四)抽(巡)检制度将根据江苏省体育局相关要求和器材建设、管护工作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六、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作为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器材管护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将器材建设管护工作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二)完善监督机制。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器材安全专项检查,健全动态评价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长效管理到位;推广二维码智慧化管理,实现信息可追溯;设立市民监督热线,建立“问题发现、整改、反馈”闭环处理流程。
(三)做好经费保障。器材接收方对器材的管护、更新做好基础保障;对不能明确器材接收方、器材接收方管理不到位的、超过器材免费保修期的,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按体彩公益金分配比例,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和管护工作,利用好器材管护资金,确保所有器材管护、更新到位。
常州市体育局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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