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自2024年3月12日至4月26日对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21-2023年度我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4个,概算总投资99810万元。截至审计日,已完工3个,在建1个;到位资金89193.05万元,已使用资金78903.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总体情况较好,已完工项目体现了较好的综合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1个完工项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80%的要求;个别标段多支付进度款24.71万元;个别工程中堤防、水闸等未计入水利基础设施。
二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3个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检测、监理等不同程度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竞争不充分。
三是项目绩效管理不严。审计发现,3个项目单位未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绩效评价。
三、审计调查建议和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后,常州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提出加强建设财务管理、规范资金资产管理、强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等建议。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常州市审计局
2025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