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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26-000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6〕14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6-07-21 公开日期:2026-07-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落实《关于2026年度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常发〔2026〕1号),推动农业、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文旅新业态,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发改〔2026〕148号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

为深入落实《关于2026年度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常发〔2026〕1号),推动农业、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文旅新业态,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类型: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深入挖掘当地乡村文化元素,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将农业、文化、旅游三者有机融合,对全市农文旅业态发展具有带动意义的在建及近期已完工项目。

2. 项目进度:在建项目要求已开工且投资进度超50%;已完工项目要求完工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后。

3. 手续完备: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成项目开工前期手续。

4. 资金要求: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已通过各种渠道落实主要建设资金。

5. 申报数量: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限报1个项目,2025年度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已竣工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可报2个项目,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6. 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市级财政相关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窗口期统一为2026年7月30日—8月20日,平台到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三、扶持标准

对列入2026年度常州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财政补助,且补助总金额不超过60万元,资金一次性拨付。

四、申报程序

(一)线上统一申报

申报主体登录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填报《2026年度常州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书》(附件),同步上传立项手续、资金来源证明、相关原始票据等必要的全套电子资料。其他渠道申报一律无效。

(二)辖市、区线上线下审核

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发改部门在申报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线上材料初审、项目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并同步报送六套纸质申报存档材料。

(三)市级评审公示与资金下达

市发改委收到上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在市发改委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发改委会商市财政局拟定项目资金补助方案,下达补助资金。

五、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挪用。市级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项目“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绩效监管。对申报、实施过程中存在虚报投资、伪造材料、挪用财政资金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项目,立即取消资格、追回全部补助资金,申报主体两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农业农村类专项资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全过程要主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附件:2026年度常州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书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联系方式:市发改委农经科,联系电话:8568108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常州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辖市区项目管理部门:

项目状态(已完工/在建)


(申报单位需自行生成目录)

一、项目实施周期

1.开工时间

2.(拟)完工时间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

2.建设内容与规模

3.前期手续办理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农文旅融合情况

1.项目农业/文化/旅游等要素

2.农文旅融合情况

四、项目亮点

1.项目在农文旅融合方面的创新性、重点性分析

2.项目对我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带动促进作用

3.其他亮点

五、项目资金来源和经济效益分析

1.项目总投资

2.各部分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项目建成后收入分析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信用、资金和真实性承诺

项目单位信用、资金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作为本次常州市2026年度常州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主体,现郑重作出如下完整承诺:

本单位为常州市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各项手续真实有效。近三年本单位无影响项目申报的负面行为,不存在限制申报市级财政资金的情形。本次提交的XX项目申报书及各类附件等全套电子及纸质材料,均真实、完整、有效,无篡改、变造、伪造、复印变造等虚假情形。项目所有填报信息均与现场实际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拆分项目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本项目申报总投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全部资金来源真实足额落实,资金筹措凭证、付款票据、审计资料均客观属实。本单位充分知晓并遵守《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全部管理条款,若存在任何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6年X月X日


七、附表、附图和附件

2026年度常州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表

序号

辖市(区)

项目

名称

项目

单位

建设内容

项目亮点

(农文旅融合品牌或特色等)

项目状态(已建成、在建)

开工

年月

项目总投资

(万元)

资金

来源

八、辖市区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关于XX项目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2026年度常州市农文旅融合重点项目申报要求,同意上报。



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发改部门(加盖公章)

2026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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