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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水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25-000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资〔2025〕8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5-06-05 公开日期:2025-06-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水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水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
常水资〔2025〕8号

各辖市、区水利局,常州经开区农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开展2025年度水平衡测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水平测试目的

开展水平衡测试的核心目的是提升用水户节约用水管理水平,通过量化分析用水单元的水量收支,实现水资源的科学管理与高效利用,深化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

二、测试对象及要求

(一)测试对象:全市计划用水户(纳入用水计划管理的用水户,包括取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年取用水量10000m³以上的单位)。

1. 重点计划用水户:年取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服务业单位;年取用水量在本行政区域同类型单位中排名前3位的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机构;具备专业管理机构的大型及重点中型灌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县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参照执行。

2. 一般计划用水户:除重点计划用水户以外,年取用水量10000m³以上的用水户。

(二)相关要求:

1. 重点计划用水户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其他计划用水户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

2. 计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并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

3. 水平衡测试实施方式:可以由用水单位自行组织测试或者委托测试服务机构进行。

4. 水平衡测试实施时间: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及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的有效期和及时测试要求,及时通知用水单位,限期开展测试,于2025年10月前完成报告审核后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按规定于12月底前由市统一将本年度开展水平衡测试情况报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备案。

三、法律责任

计划用水户应当加强用水、节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进行用水合理性分析、水平衡测试。

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计划用水户未按照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者未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常州市水资源服务中心      贺阳颖   0519-86902261

溧阳市水利局              宋乐天   0519-87032123

金坛区水利局              徐仕禹   0519-82822940

武进区水利局              蒋  晔   0519-67898833

新北区水利局              严小燕   0519-85127277

天宁区水利局              汤  劼   0519-89661025

钟楼区水利局              张志刚   0519-88890489

常州经开区农工局          刘鹏程   0519-88589815

常州市水利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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