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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印发《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3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2〕13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2-08-27 公开日期:2012-08-31 废止日期:2015-12-09
内容概述: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实施意见(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市政府关于印发《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发〔2012〕133号

  

武进、新北、天宁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7日

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开展京沪高铁江苏段沿线环境整治的精神,进一步维护京沪高铁运营安全,改善沿线城乡环境面貌,美化城乡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全面提升沿线整体形象,以更加整洁、优美、有序的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现就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标准、可操作、低成本”的指导思想,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营造特色、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一流的高铁,一流的绿化、一流的环境”为目标,高标准、快节奏地实施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将京沪高铁常州段建设成体现常州现代化建设形象和城市文化特色的景观廊道、绿色通道。
  二、整治范围及要求
  (一)整治范围
  包括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一定的纵深范围,具体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铁路用地红线内;第二个层次为铁路红线外侧至少100米范围以内,沿线重要地段、节点区域可适当放大;第三个层次为铁路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500米—1000米范围以内(以下简称为可视范围)。
  (二)整治要求
  1.铁路用地红线内。拆除违章和破旧建(构)筑物、既有建(构)筑物及围墙出新、垃圾污水清理、物料堆放整齐、绿化亮化美化等。
  2.铁路红线外侧至少100米范围以内。场地整洁,全面达到“六无一有”标准,即: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
  3.铁路红线外侧可视范围内。因地制宜地对“一村三网一囱”(即沿线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从地面以及一定高度的两个视角都达到“村美、水秀、路畅、无黑烟”的标准。沿线村庄应按照我省村庄环境整治的统一要求进行环境整治。
  三、职责分工
  (一)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的对上衔接工作,并负责协调铁路用地红线以内整治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铁路用地红线外侧整治的牵头组织工作;由市农委配合做好相关田网改造、绿化景观建设等的牵头组织工作;由市水利局配合做好相关水系改造与建设等的牵头组织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天宁区范围内的主林带绿化工程、绿化景观带工程、村镇绿化、农田林网、道路林网、水岸林网、林相改造工程和环境整治中的建筑立面、亮化、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由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实施。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流转租用、青苗补偿和包括“六无一有”、“一村三网一囱”在内的其它环境整治由天宁区政府负责。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岸坡清理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实施。
  (三)武进、新北区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和绿化由两区政府根据省、市有关整治要求组织实施。
  四、整治措施
  主要采取“拆、整、绿、清、遮、管”六大措施,全力打造一流的铁路沿线景观,让京沪高铁沿线成为外地游客了解常州、认识常州的风景走廊。
  (一)拆。铁路用地红线内以及铁路红线外侧至少100米以内,以拆违法建设和破旧的各类建(构)筑物为主,包括集中清理“两线”沿线违法建设,拆除沿线两侧除铁路设施以外的有碍景观的违章、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对已到期或影响沿线景观容貌的临时建筑实施拆除;对沿线破旧棚固、围墙、圈舍管理房、影响环境的旧机库、旧库房等进行拆除。
  (二)整。铁路用地红线内以及铁路红线外侧至少100米范围以内,对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实施整饰出新。整饰或洗刷沿线陈旧建筑立面;对部分残缺建筑,或补修门窗、阳台,或添加檐口、女儿墙。清除沿线违章设置的各类横幅、广告、乱贴乱画,规范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等。根据需要,适度在城(镇)区和站区增设夜景照明设施,实施重点建筑物(公共建筑物和高层建筑)、主要节点的亮化工程,为旅客增添一道美丽的夜景。
  对铁路红线外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实施整饰出新。对于保留建(构)筑物和围墙,按照城镇建筑风貌和建筑色彩的要求,进行统一改造和整治。
  (三)绿。因地制宜布置绿化,将平地绿化、坡地绿化和垂直绿化同地形地貌密切结合,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多种途径提高绿化面积、密度和质量,丰富植物配置,提升绿化品位。
  铁路用地红线内统一以种植护坡草坪、修建隔离护栏和绿篱为主,丰富绿化层次。
  铁路红线外侧至少100米范围以内,以种植开花灌木和常绿高大乔木为主,并与林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划相协调。
  铁路红线外侧可视范围,着力做好农田林网、荒山荒坡、河湖水系、道路网以及城市和村镇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村庄房前屋后及道路两侧空闲地种树、种花,美化绿化沿线环境,对裸露地、闲置地、拆除违章后的地段进行植树绿化。使改造后的京沪高铁沿线整体绿化效果色彩鲜明,起伏有致,富有常州地方特色。
  注重京沪高铁线进出站区5公里左右,以及京沪高铁经过的城郊接合部的沿线绿化工作,将景观路段区、特色装扮区、精品集中区有机组合、合理分布,使之成为功能完善、景色优美的生态特色铁路段,打造绿色廊道。
  (四)清。清理铁路用地红线内外的生活垃圾、残土堆、乱堆乱放的物料等。铁路红线外侧至少100米以内,按需增设市容环卫公共设施,按照规划在铁路沿线村庄和棚户区增设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公厕。沿线居住区改造应结合巷道铺设排水管道,就近接入城市市政管网,沿线污水沟清理后加盖格栅。沿线建筑工地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加强铁路沿线的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防尘工作。推广适合本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防止沿线焚烧农作物秸秆和进行其他烧荒行为。彻底杜绝可视范围内企业烟囱冒黑烟、排污水现象。
  (五)遮。在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设置实体墙遮挡沿线不良景观,设置透空墙和围栏确保内外景观渗透。同时,在暂时无法拆迁又不具备绿化条件的居民集中地段,修建隔离墙或遮掩墙,加高和新砌部分住户院墙和圈舍院墙,设置隔音墙减少噪音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做到铁路沿线景观的协调统一、整体提升。
  (六)管。应做到责任明确,齐抓共管。严格落实沿线各单位环境卫生、容貌秩序的管理责任,有效落实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做到长期保持,力争将京沪高铁(常州段)打造成铁路风景长廊。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2年9月底前)。集中力量对沿线的乱搭建、乱堆放和暴露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完成沿线环境整治50%工作量。
  (二)第二阶段(2012年10月底)。全面完成沿线城镇和村庄环境容貌整治工作,完成“拆、整、清、遮”工作,并启动工程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3年3月底)。根据有关绿化规划方案,择机实施并全面完成绿化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城镇和村庄环境容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天宁、武进、新北各区也要指定牵头部门,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治责任,切实加强区属范围内绿化和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推进。
  (二)施工保障。制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整治任务、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高标准、高水平完成。认真落实规划设计制度、招投标制度、监管审计制度和工程验收制度,规范建设程序,节省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廉洁高效。
  (三)用地保障。在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落实,确保用地政策落实到位。建设用地主要采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办法,对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合理的经济补贴,具体由相关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资金保障。铁路用地红线内,由市铁路办负责协调铁路部门解决;天宁区范围内的绿化和环境整治工程资金由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解决;武进区、新北区范围内的绿化和环境整治工程资金由两区政府分别承担。
  (五)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加大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城镇和村庄环境容貌整治的宣传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支持整治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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