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8年4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下达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计划的通知》(常政办发〔2008〕38号)的附件2《常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常州市粮食应急预案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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