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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关于常州市城市综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3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2〕11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2-08-23 公开日期:2012-08-31 废止日期:2015-12-09
内容概述:关于常州市城市综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关于常州市城市综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2〕11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制订的《关于常州市城市综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3日

关于常州市城市综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城市综合体是一种新的城市形态和产业形式,既体现了工业化后期城市集约发展的潮流,又体现了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方向,是改善投资结构、优化产业构成、繁荣区域市场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我市城市综合体的建设和发展,优化商业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指城市综合体是指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娱乐和交通等三项以上的城市功能进行组合,并促进各功能之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体。
  一、发展目标
  将城市综合体作为我市下一阶段大型零售商业、商务办公、文化旅游,以及以金融业、商务服务业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以轨道交通为骨架、以各级城市中心为重点、以特色资源为依托,通过10-15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多功能、高品质、各具特色的城市综合体;通过城市综合体有序建设和空间布局优化,实现土地等资源的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优化服务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
  二、发展原则
  1.规划引领原则。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产业规划等,高起点编制城市综合体总体概念规划,明确城市综合体的空间布局和业态导向,鼓励支持城市综合体项目集聚高端商务、金融、工业设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功能,使城市综合体建设与地方文化有机融合,体现规划的超前性、系统性。
  2.市场导向原则。明确市场主体作为城市综合体建设的主体地位,客观分析市场需求,注重经营业态创新和错位发展,控制项目后期运营风险。
  3.规模适度原则。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我市综合体的总量规模。单体项目应结合所在地区的消费能力和周边产业情况确定项目合适体量,规模一般在20万平方米以上、50万平方米以下,其中商业及商务办公部分的面积应占50%以上,商业部分自持比例不低于50%。
  4.品质至上原则。精心设计,建设高档次、高品位、有特色的精品建筑群。结合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商业氛围、产业特色,着力打造“品质综合体”。
  三、空间布局导向
  根据《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常州市区商业网点规划(2011-2015)》,结合我市人口分布、消费特点及产业布局,明确我市城市综合体鼓励发展的十大区域板块。
  市中心板块:龙城大道、长江路、中吴大道、丽华路围合的地区。依托红梅公园、古运河、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轨道交通1、2号线换乘枢纽站等特色资源,重点发展以精品商业、商务办公、酒店、金融服务、文化休闲为特色的城市中心型、交通枢纽型和文化休闲型综合体。
  高新(通江路)商务板块:北至沪蓉高速公路、南至龙城大道、西至新澡港河、东至晋陵路。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发展若干以商务功能为主,集聚商业、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型综合体,建成以商务办公、商业、休闲为主要功能的市区北部商业商务型综合体聚集区。
  花园街(湖塘中心)板块:北至新运河、南至滆湖路,西至长江路,东至和平南路。结合该区域周边的景观、文化资源,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发展若干以商业、商务功能为主,集聚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型综合体,建成以商业、商务办公、休闲等功能为主的市区南部商业商务型综合体聚集区。
  城西板块:北至京杭大运河(老线段)、南至新运河、西至童子河、东至长江路-南运河。结合该区域周边的景观资源,围绕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发展若干以商业、商务功能为主,集聚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型综合体,建成以商业功能为主,兼具商务、休闲、居住等综合功能的城市综合体兴起区。
  城东板块:北至龙锦路、南至沪宁城际铁路、西至青洋路、东至兴东路。结合该区域周边的交通资源,围绕重要交通节点周边,发展若干以商务功能为主,集聚商业、休闲、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型综合体,建成以商务功能为主,兼具商业、休闲、居住等综合功能的城市综合体兴起区。
  高铁商务板块:北至浏阳河路、南至京沪高铁、西至龙江路、东至澡港河。结合该区域周边的交通资源,围绕重要交通节点周边,发展若干以商务功能为主,集聚商业、休闲、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型综合体,建成以商务办公为主导的城市综合体兴起区。
  恐龙园-东经120板块:东经120路两侧,北至恐龙园、南至竹林路,包括恐龙谷温泉、软件产业园、紫荆公园周边等。结合该区域周边的旅游创意资源,发展若干以休闲、创意设计功能为主,集聚商业、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型综合体,建成以休闲游憩为主导,集创意文化、休闲旅游、商务办公等综合功能的城市综合体兴起区。
  西太湖板块:西太湖北岸地区。结合该区域周边的旅游创意资源,发展若干以休闲、总部经济功能为主,集聚商业、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型综合体,建成以休闲游憩总部经济主导的城市综合体兴起区。
  武进高新区板块:武进高新区核心地区。结合该区域周边的产业发展需求,发展若干以商务办公、生产性服务功能为主的特色资源型综合体。
  滨江板块:北至省道S338,南至沿江铁路(规划),西至龙江路,东至通江北路,依托滨江产业与配套设施建设。结合该区域周边的产业资源,发展若干以商务服务、研发设计功能为主的特色产业基地型综合体。
  四、项目推进和实施
  城市综合体作为城市产业的重要载体,应与城市各项建设有机融合,协调推进。
  结合城市重点工程的建设,实施城市综合体。重点工程建设应优先与城市综合体的开发相结合,有效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率,降低企业商务成本,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结合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实施城市综合体。城市的发展建设要改变以往大型居住区、商务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区域各自为政、独立设置的理念,采用城市综合体的理念,进行复合开发。
  结合城市老城区的改造,实施城市综合体。为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率,减轻旧城改造的资金压力,鼓励通过城市综合体的规划建设模式,推进城市旧城改造步伐。
  结合文化传承,实施城市综合体。要充分体现地域历史文化特色,采取保存、利用、创新等途径来承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塑造独具特色的城市综合体景观、文化和形象。
  结合工业企业搬迁,实施城市综合体。结合工业企业搬迁,实施城市综合体,可以有效保留工业企业原有的老厂房、老构架,给城市留下历史记忆;通过地块复合开发,可以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率,减轻城市改造资金压力。
  结合传统专业市场的改造提升,实施城市综合体。对传统专业市场的空间利用、建筑品位、经营业态、专业配送等进行整体改造转型,培育形成传统专业市场改造转型的商业模式,发展城市综合体。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中心镇建设,实施城市综合体。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中心镇建设,通过村庄整治、农村宅基地整理,有效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率,将整理出的土地,通过城市综合体的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大幅增加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态、生活环境,切实提高村镇居民的生活品位。
  五、附则
  本意见由常州市发改委会同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意见相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照国家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本意见适用于常州市区范围内的城市综合体。金坛、溧阳两市可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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