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4日上午,市长费高云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常州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
会议指出,按照“5416”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框架,去年我市编制完成了“五张清单”。今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编制,并确定了“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
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会议同意市审改办提出的《常州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融合、调整管理体制的意见及工作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融合,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医改工作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顺应当前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必然要求,目的是为了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逐步解决城乡医保政策、出资额度和报销待遇、服务系统不统一的历史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快体制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要成立整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确保整合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会议同意市编办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融合、调整管理体制的工作方案。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的汇报
会议指出,研究“十三五”发展思路,编制好“十三五”发展规划,对于我市开展好下一阶段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市发改委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做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形成了我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会议要求,编制我市“十三五”规划,要着眼于国家战略,准确把握历史阶段,理清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转型升级、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宏观思路。要进一步找准城市发展区域定位,明确常州发展特色,保持工作延续性,持之以恒抓好“十大产业链”建设、“三位一体”发展工业经济、国家级创新合作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同时对上要做好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产城融合试点等规划的衔接,对下要做好与市级层面“专项行动计划”和专项规划的配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编制工作,抓紧时间加强调研,进一步完善我市“十三五”规划。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推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开展产城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赋予常州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我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展现新作为、加快建设新常州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关于推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了空间结构协调、产业活力强劲、城市品质高端、服务功能完备、市民安居乐业的总体改革目标,对重点任务进行了合理分配。各辖市区和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实践、注重创新,努力走出一条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宜居宜业、融合发展的新路。
会议同意市发改委提出的《关于推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市委常委会审定。
五、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年)》
会议强调,近期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相关政策,目的是为了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常州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年)》制定了我市工作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政策措施。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众创新创业工作,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抓手和改革措施予以推进。要结合我市实际,主动作为,加快众创空间建设,加强政策研究,切实把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同意市科技局提出的《常州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年)》,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研究。
六、会议听取了关于统一公布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同意市民政局提出的由市政府统一公布我市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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