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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
索 引 号:014109429/2016-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常务会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第 43 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6-01-21 公开日期:2016-0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
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
第 43 号

  2016年1月15日下午,市长费高云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和下一步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市两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精力凝聚到抓各项工作落实上来,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围绕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办公室要抓紧编制责任分解表,把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切实做到目标任务全面分解,责任分工到位明确。对照责任分解表,要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协调督促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牢固树立争先意识,通过每个条线、每个部门工作的争先进位,努力推动全市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要努力创造工作特色,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用改革的办法来化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制定好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推进,并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还强调,要认真做好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既要提高满意率,也要提高解决率,以良好的工作实效赢得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的认可。
  二、会议审议了《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既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网格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尽快建立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更好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理顺网格监管运行机制,完善网格监管的保障措施,十分必要。
  会议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三、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市区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
  会议强调,出台《常州市市区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是落实土地审计、督察有关要求,规范土地行政处罚中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的没收处置、促进行政执法依法履职,避免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各辖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明确职责,强化督查,抓好贯彻落实。溧阳市也要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加以贯彻执行。
  会议同意市国土局提出的《常州市市区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执行。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2015年度常州市科学技术奖评选情况的汇报
  会议同意市科技局提出的2015年度常州市科技进步表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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