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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翠娥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筑牢“老有所养”安全防线 护航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关心支持我市养老事业,深入分析研究涉老领域相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行业准入与业态创新监管脱节”问题。自2019年起,国家层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养老机构依法办理工商或民非等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从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养老服务多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相关银发经济领域、养老服务业态的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作出规范调整。为加强全面放开后的养老服务各业态监管,2020年国家层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对监管重点、部门责任、监管方式、保障机制等予以明确,为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提供遵循;我市认真贯彻,于2022年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22〕48号),建立了多部门协作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依法落实全过程监管和相关行业监管,着力事中、事后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规范行政执法,总体上有效保障了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营销模式隐蔽与技术反制滞后”问题。直播带货、视频营销等网上商品售卖模式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线上营销较线下营销具有明显的效率、成本优势,各类电商平台及众多商品极大方便了群众在线上选购商品;另一方面线上营销也带来商品欺诈、虚假宣传、平台违法违规且监管难的风险隐患,一些私域直播、短视频瞄准老年人群体开展违法诈骗活动。国家和地方构建了较为严密的监管网络,并不断通过技术升级和完善法规制度规范电商服务行业行为,持续打击“恶意营销”等非法网络营销活动。中央网信办在全国部署开展“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对短视频和直播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三、关于“风险处置与权益保护机制失效”问题。近年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市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自治组织和行业协会广泛参与的老年人权益维护机制,严厉打击涉老犯罪活动和侵权行为。市公安局持续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产品”等名义实施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挂牌督办、快侦快破,提请检法提前介入,提升办案质效;2025年破获涉老诈骗案件46起,打掉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0人,累计追缴赃款赃物价值1230余万元。市民政局统筹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反诈”处非工作,深入组织各地开展“三进”(即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即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反诈”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压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机构合规建设、依法运营、良性发展,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着力防范一般养老服务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制定《常州市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专用存款资金管理规则》,建立落实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机制,实现银行系统与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即时在线对接,对全市32家收取押金和会员费的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管账户实时监管。市司法局坚持将老年人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情暖夕阳红”专项行动,降低援助门槛、扩大受助范围、开辟“绿色通道”,对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取消事项范围限制,全市102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中有82个设立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养老院、社区食堂,提供遗嘱公证、意定监护等“一站式”服务;近三年,全市累计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1628件,为老年人挽回或避免各类经济损失2596.2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汲取委员们建议,正视养老服务、养老金融、老年人权益维护等方面还存在部门监管协作不够通畅、打击“新型”涉老诈骗缺少有效手段、权益维护和处置不及时等问题,深入分析研究,着力补强综合监管和服务保障短板,依法行政,从严打击涉老诈骗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
一是持续推进涉老“反诈”宣传和权益维护教育。加强部门协同,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反诈”宣传,向老年人普及诈骗套路和防范知识,提升老年人诈骗风险识别能力和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涉老普法工作融入公共法律全过程,运用新媒体、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持续打击养老诈骗违法活动。充分发挥市处非机制作用,定期召开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组会议,听取分析研判处置相关涉老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问题,从严从快打击和处置养老诈骗领域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保健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将强化涉老网络与消费监管作为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专班化推进,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持续加大涉老网上违规信息的处置力度,持续强化对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的产品虚假宣传、编造“温情剧本”非法牟利等问题,为老年消费者保驾护航。
三是持续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着力优化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汇聚监管合力。规范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协同办好养老服务机构开办“一件事”,引导和规范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处非和“反诈”工作,坚决防范一般养老服务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全流程数字监管,集成相关监管要素,推动监管模式从“人工盯防”向“数字赋能”转变,不断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由衷地表示感谢!我们将依法履职,着力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签发人:钱旭健
经办人:潘 真
联系电话:85681599
常州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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