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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6-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监管〔2026〕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6-04-23 公开日期:2026-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2026年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要点》
常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教监管〔2026〕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科技和投资促进局:
  现将《2026年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要点》(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转发至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附件:2026年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要点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州市体育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要点

 

2026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紧扣“守牢底线、压实责任、强化协同”主线,聚焦消防、场地、资金、食品、人员等核心领域,覆盖春秋假、寒暑假等重点时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六化”建设要求,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常态化、闭环化,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巩固“双减”治理成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政策法规。坚持“机构主责、部门监管、属地管理、社会监督”原则,以安全生产“六化”为主线、专项整治为路径,闭环管理为保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巩固“双减”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安全主体责任,筑牢责任链条

1.健全全员责任体系。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构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各岗位人员具体抓”的全员责任链条。各岗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安全职责,做到人人知责、担责、尽责。推行“隐患自查报告”和“吹哨奖”制度,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隐患。

2.完善实体管理机制。培训机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等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日常巡查、应急处置、资金监管、培训演练等制度,各项制度上墙公示,执行过程要有记录,确保有据可查。

3.强化安全投入保障。按标准配齐配全消防、安防、应急等设施设备,建立定期维护保养机制,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统筹保障安全培训、隐患整改、应急演练等经费需求,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4.规范安全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系统化的安全档案,涵盖自查记录、巡查台账、演练资料、培训记录、隐患整改台账等内容。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可溯。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守住生命底线

1.严格场地设置规范。培训机构不得选用地下室、半地下室、居民住宅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面向14周岁以下中小学生的培训场所严禁设置在建筑四层及以上;每层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内严禁堆放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场地出租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做好机构资质核查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2.配齐规范消防设施。按规范配备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自救呼吸器等设施,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合格有效。鼓励安装智能烟感报警装置,提升火灾预警能力。严禁在培训场所内及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3.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各机构要编制《消防安全操作手册》,明确用火用电、应急处置等标准流程,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使用合格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穿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培训时段内禁止动火动焊和使用明火,其他时段确需动火作业应当履行审批流程并落实防护措施。厨房使用管道燃气的,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4.落实隐患闭环整改。严格执行“自查—交办—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流程。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开展1次防火、防踩踏等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开班前、寒暑假、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至少开展1次全面安全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5.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制定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至少开展1次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每半年或新班开课前,至少组织学生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演练后及时复盘,针对存在问题优化完善预案。

(三)规范场地与设施安全,消除环境隐患

1.强化房屋安全管理。定期对培训场所房屋结构、墙体、地面、屋顶等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危房、违规建筑开展培训。房屋安全检查要纳入网格化巡查的重点内容,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

2.加强特殊课程防护。体育、舞蹈、科学实验等具有较高风险的课程,配备专业指导人员与安全防护设施(如体育器材护具、实验防护装备等),制定专项安全预案,细化防护措施,确保风险可防可控。

3.提升安防技防水平。培训场所和培训过程视频监控全覆盖,监控内容保存期不少于30天,重点区域不得有盲区。安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更新维护记录,配备必要安保力量。

(四)规范资金与收费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1.严格预收资金监管。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单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机构必须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收取培训费用,所有预收费全额纳入资金监管账户,鼓励机构采用“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坚决防范“退费难”“卷款跑路”风险。集团化办学的分支机构,其预收培训费应全额存入属地监管账户实施监管。

2.规范培训合同签订。统一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退费规则、安全责任等核心条款,不得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

3.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机构存续期间,严禁截留、私分、挪用或侵占机构资产,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定期通过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向监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五)严格从业人员管理,筑牢人员安全防线

1.严把从业人员准入。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严禁聘用存在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培训从业人员须符合相应资质要求(学科类持教师资格证,非学科类持对应职业技能资格证明)。所有从业人员信息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2.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建立常态化安全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应急处置、职业道德、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题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安全培训和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与专业素养。

3.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明确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纳入岗位培训重点内容。严禁聘用在职教师参与培训,异性不得在无观察窗、无摄像头的封闭空间内单独组织培训。严格外来人员管理,非参训人员和家长不得随意进入培训机构。

(六)加强食品卫生与健康管理,守护学员健康

1.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供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禁无证供餐。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餐具每日清洗消毒,饮水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2.落实健康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求,控制电子屏幕使用时长,课间休息不少于10分钟,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落实“一尺一拳一寸”读写姿势要求,教室照明优先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护眼灯具。

3.强化传染疾病防控。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配备充足消毒用品,定期对场所、教具、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发现学员或工作人员出现传染病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疾控部门。

(七)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规行为

1.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按《常州市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社会面小场所类)纳入乡镇(街道)网格化安全巡查范围,编制校外培训行业风险清单,落实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机制,分级分类明确巡查频次,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的闭环管理。

2.深化隐形变异治理。结合春秋假、寒暑假等关键时段,紧盯街面商铺、综合体、写字楼、商住楼、居民区等重点场所,严查以“托管”“AI自习室”“研学”“一对一私教”“家庭教师”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各地要依托网格化排查与专业化执法,精准斩断违规培训链条,持续净化校外培训市场环境。

3.推进专业化联合执法。建立教育、科技、文广旅、体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多部门联合执法计划统筹机制,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和明查暗访,统一检查清单、一次现场检查、结果互认共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八)强化社会监督与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1.畅通数字化监督渠道。建立校外培训“随手拍”举报平台,公布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家长、社会各界举报违规培训和安全隐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处,提升监督效率与覆盖面。

2.开展全员宣传教育。多渠道宣传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缴费安全常识、违规举报途径,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抵制“黑机构”和违规培训,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3.推进行业自律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主动开展安全自查和互查,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统筹推进安全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六化”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

市安委会已将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从严从实抓好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三)提升监管能力

加强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围绕政策法规解读、执法规范实操、安全管理要点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专业能力与水平。充分运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和“常治慧”平台,实现机构信息、培训课程、收费监管、安全治理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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