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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3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25-000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复函〔2025〕48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5-05-22 公开日期:2025-05-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您提出的关于“破解职工技能等级天花板,促进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3号的答复
常人社复函〔2025〕48号

李承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职工技能等级天花板,促进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需求与政策目标高度契合

建议中“加强行业、企业重视程度,拓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级体系以及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等方面的提议,与江苏省“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及常州市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文件精神高度一致。近年来,常州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在省厅指导下,从三个方面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落地见效,凸显破解技能等级天花板的战略意义。

一是政策先行。省厅《关于健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畅通技能人才职业通道”作为核心目标,常州市《关于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学徒工等级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落实,为技能人才成长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实践成效。职业资格“放管服”以来,常州市已培育360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12家第三方评价机构(含院校),覆盖多个重点行业,32.7万人次通过社会化评价、院校评价、企业自主评价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高级工达66780人次,技师4254人次,高级技师532人次,特级技师6人,首席技师2人,有效破解技能等级天花板。

三是核心驱动。技能人才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力量。常州市将通过实施新型学徒制培养、依托链主企业带动技能提升、深化产教融合等多重举措,确保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协调,实现同频共振。

二、积极响应政策,常州市创新实践引领改革方向

1.更新行业观念,强化政企联动

一是响应省厅文件要求“发挥技能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常州市通过政策解读、进企调研等方式,推动行业企业转变传统观念,将技能等级提升纳入战略发展规划。我市中天钢铁、公交集团等龙头企业成为首批试点,带动全市企业参与自主评价。

二是联合财政等部门出台支持政策,近年来,我局不断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供给。及时调整我市职业技能培训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坚持聚焦全市“1028”产业体系发展需求,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并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按规定分层分类给予500至4300元的培训补贴,有效分担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的成本压力。

三是加强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的三级监管体系。结合省厅“江苏工匠课堂”品牌,推进“技能培训+考试评价+就业创业”一体化服务,企业可用此平台获取培训资源、政策咨询等支持。

2.完善评价标准,对接产业需求

一是指导企业开发岗位规范,根据省厅要求“健全技能评价标准体系”,常州市推动“新八级工”制度全覆盖,支持企业开发暂无国标的职业岗位规范。目前我市已有4家用人单位申请开发质检员(服装)、质检员(电池)、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工(粉末冶金成型工)、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工(粉末冶金烧结工)、塑料制品成型制作工、电池制造工等6个企业岗位规范,已通过审定,顺利开展该职业(工种)的企业自主评价工作。

二是引导企业根据生产实际制定直接认定方案。例如,2024年9月,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市首家试点直接认定的企业,通过业绩评定和现场评审的方式获取技能等级证书,不仅为优秀技能人才开辟了畅通的晋升路径,还大幅降低了技能考评成本,为企业自主评价提供了新的模式参考。

3.鼓励自主认定,激发企业活力

一是整合政策。在技能人才“放管服”改革落实的三年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政策不断完善,企业自主评价的等级也由原来的五级工制拓展为“新八级工”,政府的相关政策也明显向企业自主评价倾斜,以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中来。2024年,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该文件不仅详尽列出了“新八级工”的报名条件及多元化评价方式,包括传统路径与破格通道,更深度整合了我省企业自主评价的政策精华。

二是试点新等级。2023—2024年我市在用人单位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试点,共有8名企业职工被用人单位评聘为特级技师、首席技师。2025年4月,我市率先在全省试点学徒工等级,出台《关于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学徒工等级试点工作的通知》,继续为企业赋能,简化新增备案材料,创新传统评价形式,评价形式与日常用人单位岗位要求融合,不拘泥原有考核形式,助力大龄及文化基础薄弱群体就业,精准对接银发经济发展需求。

三是探索推进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能人才提升,遴选产业链核心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探索建立“产业链技能等级联盟”,推动上下游企业技能等级标准统一,打造链主企业技能品牌。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1.构建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

一是强化现有国标与岗位的深度融合。指导企业紧密结合国家职业标准,深入分析生产实际与岗位需求,明确界定各岗位技能人才所需的核心知识、关键技能和必备职业素养。针对尚未建立国家职业标准的岗位,积极响应《江苏省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建设运行规程》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根据岗位实际需求,自主开发具有针对性的岗位规范和题库资源。二是汇聚多方资源共筑评价支持体系。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和承接各级技术资源开发项目,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高等院校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同时,鼓励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企业技能自主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其师资团队和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和质量监控等全方位服务。

2.推动以结果应用为目的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评价过程与生产流程深度融合。指导企业将评价方式融入生产流程中,通过现场操作、工作模拟、项目完成等方式进行评价,以真实反映技能人才的水平。鼓励采用业绩评审、过程化考核等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重点考察技能人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成果。同时,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企业与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二是评价结果与生产实践挂钩。评价结果应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如与技能人才的薪酬、晋升、培训等挂钩,激励企业职工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水平。鼓励企业将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产教经费,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倡导企业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技能人才,帮助他们了解自身不足,制定改进计划,进而促进生产效能提高。

3.坚持以政策激励为助力的企业技能人才发展保障。

一是深化企业自主评价成果。在自主评价试点成果显著的用人单位中,遴选链主企业,探索面向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进一步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发展。二是加大对自主评价企业的激励力度。根据《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4〕37号)明确规定,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发挥人才工作主体作用,加大技能人才自主建设力度。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制度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不断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改革创新。在当前大量新产业、新职业、新技能人才发展的过程中,市人社局将及时予以指导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政企双方联动,共同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


签发人:严德群

经办人:汤 烨

联系电话:86606739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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