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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港新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要求命名武进区人民中路北侧、西园路东侧(WZ030508)地块项目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并向市民政局征求意见,同意将“凤栖云庐居”(汉语拼音:Fèngqī Yúnlú Jū)作为该项目的标准地名。该项目东至未命名道路(贺家路向东延伸段),南至裴家浜、人民中路以北50米,西至西园路,北至未命名道路(规划名称“裴家路”)。
请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规范使用地名。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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