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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属慈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苏民慈〔2026〕2号)要求,现将开展常州市市属慈善组织2025年度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及时间
年报对象为2025年12月31日前在常州市民政局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
市属慈善组织应当向市民政局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基金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以及拟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慈善组织应于2026年5月31日前通过“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事系统”)完成2025年度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并将年报相关材料上传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进行信息公开。
二、工作内容
(一)网上填报。2025年度年报工作依托“网上办事系统”进行,登录方式详见附件,相关材料采用在线方式报送。
慈善组织通过“网上办事系统”下载“慈善组织年报网上办理流程指引”或“基金会(不含慈善组织)年检网上办理流程”文件包和《2025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等统一格式文本,规范制作年度工作报告(及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材料,做好在线填报。填写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后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直接登记的组织无初审环节),并将经初审的年度工作报告pdf格式文件上传“网上办事系统”,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如对填报系统有疑问,可咨询省民政厅业务管理系统管理员。
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省民政厅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通过“网上办事系统”下载参考文本),一并上传“网上办事系统”。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在系统中提交年报年检材料后,由业务管理单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三)民政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完成对慈善组织年报相关材料的形式审核。
(四)信息公开。慈善组织应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的民政部门审核的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上传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报送年度计划。慈善组织应当合理设计公益慈善项目,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并将经决策程序通过的2026年度工作计划(含公益慈善项目资金预算)作为2025年度年报附件一并报告(上传至年报年检模块“其他相关材料”栏)。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升思想认识。主动参加年报是慈善组织的法定义务,各慈善组织要认真对待,提交的年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认真落实年报要求。参加年报的慈善组织要认真落实年报制度规定,严格规范财务审计和专项信息审核,按照范本出具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市民政局将不予受理。各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履行年报审核和监督管理职能,督促指导所属慈善组织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仔细核实重点数据、及时关注年报年检进度;严格审核把关,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意见,重点关注违规开展评比表彰、创建示范、授牌命名活动,违规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违规收费以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领域。
(三)抓好整治整改提高。慈善组织的年报情况将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财税优惠等政策挂钩。各慈善组织要对本组织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违规兼职取酬、违规评比表彰等内部治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不参加年报的,或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处理。市民政局将结合年报工作,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通过实地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
慈善组织年报工作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慈善事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519-85681605 85681663
电子邮箱:czmzcsc@126.com
省民政厅业务管理系统管理员联系方式:025-83590439。
附件: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注册登录方法及常见问题
常州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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