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5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提交,最终的项目申报书以系统为准)。为更好地做好2025年度我市申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医院联合,且医院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2. 统筹采用定向委托、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其中,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支撑项目采用定向委托方式,临床诊疗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部省属本科层次高校申报的项目由高校自主审核推荐。
3. 临床诊疗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事业单位等,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采取竞争择优的组织方式,单个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400万元。纳入高水平医院建设的综合性医院每家申报不超过8项、其他医院每家申报不超过4项;其他单位每家申报不超过2项。非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牵头申报,须联合长三角地区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企业参与的,须有产学研合作协议。
4.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5. 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
6. 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7. 联系人:汤夕勤,联系电话:85681539
附件:1.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 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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