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机构,各银行保险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要求,努力提升常州新市民金融服务均等性、精准性、系统性和便利性,助力新市民更好地安居乐业,现将《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市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具有的重大意义。
二、明晰新市民范围
《实施方案》所服务的新市民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人员,聚焦但不限于进城创业和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转业退伍军人及其父母、子女等。各银行保险机构可结合常州实际情况和地方政府政策,明确本地区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市民的范围。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一)助力新市民创业就业。各银行机构要结合《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积极发挥“苏岗贷”“小微贷”等信贷产品作用,及时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助企纾困、援企稳岗。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发展符合新市民职业特点的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服务,为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职业风险较为突出的新市民群体提供创业就业风险保障。
(二)推进新市民安居服务。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对接住建部门和市场主体,及时摸排金融需求,探索对保障性住房的金融支持绿色通道。要加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协作,推动“青春留常”政策落地,配合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发放缴存补贴。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向有需要的新市民提供室内财产、搬家损失和意外伤害保障,增强新市民家庭抵御财产损失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新市民“一老一少”服务。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常态化开展金融知识宣教工作,突出江苏特色,提高对新市民群体中“一老一少”的宣教频率。各保险机构要探索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幼儿意外险业务,为新市民家庭学龄前儿童教育抚养提供保险保障。要积极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开发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让新市民老年人“老有所养”。
(四)保障新市民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根据《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运用银行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切实维护农民工新市民的劳动保障权益。
四、强化组织保障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发改、民政、财政和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常州市服务新市民的总体规划部署,推动新市民金融服务风险分担机制不断完善。在此基础上,创新具有常州特色的产品,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努力扩大新市民融资总量和保险保障覆盖面,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质效。
五、严格落实监管要求
分局将加强监测和监管,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紧密结合《实施方案》、自身经营发展定位和常州经济发展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正式文件报送至常州银保监分局。同时,要严格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银保监发〔2022〕37号)要求,按季报送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和宣传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模式、创新做法。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市民实施方案
/upfiles/admininfo/20220617/20220617111323_86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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