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常州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常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4年)》等部署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质效。现将市民政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民政部门依法履职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推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按要求实施。深入6个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开展调研,充分征求乡镇、村对殡葬设施布局的意见,重点关注南大街、永红街道等中心城区的现状,包括殡葬设施的运行状况、能否满足安葬需求、能否扩建以及远期的计划等。根据人口需求和调研情况,合理规划殡葬设施,目前《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已形成初稿,正在征集各方意见。
2、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清单调整程序。随着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及“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加快清单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民政领域行政权力清单,做好权责清单与各类目录清单有效衔接。根据编办要求,试点编制民政领域权责清单。
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地名管理等领域监管力度,制订“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项54家,跨部门抽查任务3项33家。巩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110家,指导恢复运行27家;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有效线索6条,取缔5个,劝散2个;实地检查社会组织201家。持续开展“活人墓”、公墓价格秩序整治等专项行动。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强化制度供给,依据《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制发文件,依法依规报请备案,2024年制订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对2023年以来民政出台的所有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清理,排查杜绝应编规而未编规现象。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政策的清理。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等工作。2024年共排查清理各类文件213件,其中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5件。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行业协会商会助力推广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纳入《常州市2024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5.0版)--“常享办”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联合市委社工部、市数据局下发《关于明确常州市首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广点及年度重点任务的通知》,积极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动员工作。2024年,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90条(其中被采纳52条),参与制定或者修改发展规划、政策文件20件,制定职业道德准则、自律宣言倡议等自律规约数约210项。打造“常社助企”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线上征集平台,于10月1日正式上线,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日常互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地发挥助企暖企惠企服务优势。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重点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健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1、有序推进《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采取基层调研、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的形式,全方面听取基层群众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意见,形成有效调查问卷6814份。组织专家论证会吸纳行业专家的建议,全面收集和分析国内居家养老相关立法,充分吸纳先进省市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经验与做法。结合收集的意见,我局对条例进行了20多轮修改。7月16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部门会签等程序,对新建住宅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等重点条款进行论证,增加了城市更新、适老化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参与等相关内容。8月7日,通过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提交条例草案稿共8章57条,分别为总则、服务设施与环境建设、服务供给与社会参与、医养结合、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目前,已经通过人大二审,待省人大批准后发布。
2、稳步推动民政政策制度完善。社会救助方面,印发《常州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转变。养老服务方面,出台《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颐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编制《常州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3—2035》,完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实现养老服务和养老需求的精准匹配。社会事务方面,出台《关于印发常州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发放行动方案的通知》,实现金坛区的护理补贴和常州市区统一,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通知》,改变站点签约租赁模式,提供线上申领、审核、寄送、指导全流程服务,让服务对象足不出户享受服务。
(三)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主动执法意识,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照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行政执法事项,围绕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慈善活动、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按照《常州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3条,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实化整改举措,实行销号管理。2024年民政领域开展各类行政检查192次,全市社会组织领域执行撤销登记行政处罚47件。
2、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按要求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核查清理工作,清理行政执法人员2名(均系调离工作岗位而需注销的执法证件人员),新增执法人员3人,目前我局持有有效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共17名。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局机关、县辖市(区)民政局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培训班和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如山讲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等,并利用“常州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通过线上加线下的培训模式,6月底前已完成全员轮训,持续提升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办事群众解难题、化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制定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任务清单,完善编制市民政局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职能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决策及重大事项、工作动态和法规文件等信息及时梳理、主动公开。加强门户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8条,微信推送信息268条,及时做好政务新媒体安全保障及权威信息转载工作。
2、加强信访及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民政信访工作办法》,推动民政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全面畅通信访渠道,落实首接首办、即接即办责任制,提高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用好阳光信访平台、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网、电、信、访构建运转流畅的全渠道信访工作网络。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保障群众权益。2024年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450余件,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3、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执行《常州市民政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全局共有法制审核人员2人,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局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共同参与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涉法业务咨询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法律专业支持作用。全年审核各类合同(协议)69件,辅助处理各类涉法业务6件。
(五)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各类宣传载体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用新媒体传播的覆盖力扫除政策宣传的盲点,真正让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1、线上宣传形式多样。综合运用“常州民政”公众号、网站等宣传阵地,聚焦民政重点领域,把准清明宣传月、社会救助宣传月等关键节点,将相关政策法规以视频、图文等形式做好推广宣传。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做好权威解读,比如,在“常州民政”公众号解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颐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等新政策。在微信工作群广泛发动开展反诈宣传,深入落实“全民反诈再出发”集中宣传要求,通过部署反诈“AI宣传员”加入民政系统微信社群开展定向宣传,营造社会反诈防骗浓厚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线上普法知识问答,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
2、线下宣传活动丰富。走进企业、社区、机关,围绕《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政策法规,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月进行《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宣传,大力弘扬志愿精神。3-4月开展清明宣传月活动,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4月印发“关于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为切实抓好慈善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5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地方性法规宣传月”活动,累计举办普法讲座6场、学法讲法活动7场,发放普法资料722份,张贴宣传标语16条,展播视频宣传资料21部。5月还举办“苏扶助困常有爱幸福万家救助行”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将民政政策与民生服务送进千家万户、送到群众身边。6月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群众的安全文明意识。9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贯,邀请慈善业务省级专家和法律行业专家解读,组织召开全市慈善组织专题讲座。10月开展“适老化改造政策宣传”,邀请适老化改造供应商进机关、进社区对有意向的改造家庭进行现场解答。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述法工作推进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民政工作年度计划进行重点部署,出台《2024年全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自觉把民政法治建设放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2、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首要内容,制订《全市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系统制定学习计划,2024年组织中心组学法4次以上,邀请专家上课1次,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庭审3次,组织相关普法考试和知识问答2次。
3、带领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决策。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严格对照《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推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常州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按要求实施。2024年主持召开8次局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集体决策,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民政业务、政务、事务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4、进一步完善述法制度。推动落实全市民政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落实述法制度作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述法工作的针对性,稳步提高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市民政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完善,对各区民政部门法治民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加强,民政普法执法有待提高等问题。2025年,市民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要求,全力推动我市法治民政建设更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优化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法治工作制度建设。要加快推动《常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出台,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领域政策文件,力争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符合常州特点的创新举措。
(三)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出台或修改法律法规的情况,适时修订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执法全过程工作指引,健全与市直各相关部门横向联通、与区民政部门纵向贯通的工作模式,形成协同作战合力。
(四)进一步扎实推进民政普法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民政法治文化亮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注重实践中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的实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