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天宁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要求命名天宁区弘信路东侧、新堂北路南侧(QL020416-04)地块项目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并向市民政局征求意见,同意将“弘信大楼”(汉语拼音:Hóngxìn Dàlóu)作为该项目的标准地名。该项目东至规划绿地,南至弘汇路(规划道路),西至弘信路,北至规划绿地。
请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规范使用地名。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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