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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嘉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合伙人(股东)及出资比例由“翁文波(75.00%)、蒋湘文(10.00%)、恽如伟(5.00%)、郎易(10.00%)”变更为“翁文波(30.00%)、蒋湘文(10.00%)、恽如伟(30.00%)、倪小霞(30.00%)”。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常州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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