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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24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517/2026-000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复〔2026〕2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26-07-22 公开日期:2026-07-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24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24号的答复
常城管复〔2026〕2号

张国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夜市小吃餐车进行统一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流动餐饮经营者,俗称“流动摊贩”,作为灵活就业的重要载体,不仅丰富了城市消费夜景、增添了人间烟火气,更承载着众多摊贩经营者的生计期盼,是稳就业、保民生、促增收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为平衡好市容环境秩序与市民烟火气,市城管局始终坚持疏堵结合、规范有序、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坚决摒弃“一刀切”、“一赶了之”的粗放管理模式,严守市容秩序、交通安全、环境卫生底线,统筹兼顾城市治理与民生保障、市场活力。

一、出台管理文件,依法设置特色点、疏导点、便民点

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我局会同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规范摆摊设点经营活动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做好规范摆摊设点经营活动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规定: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设置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属地主导、行业指导”的工作思路,将摆摊设点类型分为特色点、疏导点、便民点三类。

政府相关部门职责为:城管部门负责摆摊设点区域的备案,做好垃圾收集清运、道路保洁、停车等管理工作,对未在备案区域摆摊设点经营或未按方案规定乱摆摊设点、乱散发、乱悬挂等行为,依法处理。公安机关负责维护摆摊设点区域治安秩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摆摊设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摆摊设点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道)对辖区内摆摊设点经营活动负总责,组织落实协调公共区域的摆摊设点工作。市、辖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共同做好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开展部门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实施方案》颁布以来,全市各地在以不影响市容环境、交通秩序,不发生安全问题,不引发群众强烈投诉等为前提,根据实际情况,利用一些闲置空地、未开发的区域,或者利用特定时段,科学规划、有序设置集中疏导点。食品摊贩进入属地政府划定的疏导点经营,必须完成属地备案,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确保经营合法、安全可溯。

2025年9月,市城管局在“我的常州”上线“烟火市集”平台,六个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城管局全部入驻该平台,建立健全流动摊点信息库,面向特色点、疏导点、便民点所有主办方、经营户、执法人员、游客全面开放,实现点位信息实时查询、导航与动态更新。

依据《实施方案》,截至2026年5月12日,全市共设置特色点14处,疏导点84处,便民点832处,进入点位的摊位数4126个。这些疏导点的依法设置,有力遏制了近年来流动摊贩四处流动、打游击、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的混乱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城管部门在流摊管理上的被动局面。

二、统一管理标准,信息公开透明,启动专项整治

我局对全市疏导点全面实行备案制与“一点位一方案”管理,具体为:统一设置信息公示牌,明确经营时间、范围,全市疏导点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健康证准入,住建部门加强液化气罐安全监管,大部分摊位仅收取每日0至20元保洁费等。

在全市疏导点,各镇(街道)均将管理公约上墙公示:1.不得损坏绿化设施,不乱堆乱倒,不乱搭乱建;2.不乱倒污水,规范配备垃圾容器,收摊后全面清扫摊位周边卫生,产生油烟污染的摊位配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防止油烟污染;3.不占用盲道,不堵塞交通,不影响消防安全,不私拉乱接电。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安装符合标准的调压阀、波纹管。食品摊自觉做好食品登记备案申报,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4.自觉遵守疏导点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出摊和收摊,不擅自改变经营类别,自觉接受群众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摊点未按规定经营的,予以取缔,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攻坚重点乱象,强化执法保障,启动市容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处置无序设摊行为。2026年3月以来,各地通过无人机巡检、全天候街面巡逻,累计规范劝离流动摊贩占道行为5825起,依法处罚32起,我市重点路口秩序明显改善。

三、各地因地制宜,使规范管理和烟火市集相得益彰

在全市流动摊贩治理过程中,涌现出了一些好的案例,如溧阳市高新区科达利烟火市集、锂享广场市集,金坛区在东城街道设立的金江苑夜市,武进区在湖塘镇鸣凰片区大学城周边设立的科教城北广场夜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围绕比亚迪企业设置的春江夜市集,天宁区围绕红梅公园在节假日举办的特色市集,钟楼区在汽配城附近设置的西哈夜市,常州经开区在华丰路、今创路等非主干道上设置定时定点的潮汐市集等等,由于规范管理,制度严格,公开透明,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政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推动流动摊贩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流动摊贩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市相关工作仍在持续优化完善之中。下一步,我局将坚定以《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为指引,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创新服务举措,全力实现城市市容整洁有序、市井烟火气浓郁温馨的治理目标。

分管领导:廖东初

经办人:周 娟、尉 斌

联系电话:85682931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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