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牢牢把握“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认真落实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万亿之城再出发”的新征程上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化交通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局领导带头学、系统联动学、带着问题学,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全年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中心组学法4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部署推动交通工作,抓好重大法治任务落实,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统筹部署法治工作年度重点任务。一是依据《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常州市2024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制定印发《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22项重点任务。二是组织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会议,围绕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并对2024年承担的各项试点任务做了具体要求和部署。
(二)强化建规立制,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
1.加强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我局对《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提出13条修改建议,被采纳意见9条,修订后的条例已于2024年9月1日开始施行;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完成《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印发《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
2.做好行业立法意见征求工作。组织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反馈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草案)》《江苏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修订草案)》《江苏省内河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草案)》等意见建议反馈33件。
3.规范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办法》,严把程序关、内容关,有效防范机关合同签约履约法律风险,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律师初核+法规处复核”合法性审查模式,实现合同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新机制,对于送审材料不齐、未履行前置程序的,及时提醒起草部门补充落实,并及时发送审核材料,有效提升审查效率,2024年,共审查经济类合同24件。
(三)提升服务水平,优化交通运输法治化营商环境。
1.圆满完成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江苏省高效办成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试点高效办成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改革工作。优化办事环节,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运输证配发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三个“单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通过数字赋能实现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等申报材料后台调用“免提交”,相关120个数据项自动获取“免填报”。我市率先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江苏试点工作获得了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与认可。全年,我市办理高效办成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4260件,办结率100%。
2.持续推进信用承诺、告知承诺制应用。继续做好交通运输领域“信易批”“信优服”工作,拓展“信易批”守信激励应用场景,把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告知承诺、智能审批、绿色通道作为主要激励措施。根据《常州市进一步实现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等文件,推行8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8个证明事项涉及15项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全年,依申请办结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件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65件。
3.稳步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7个,包括从业资格换证、变更、注销、补正、诚信考核和普货车辆年审,全年累计办结4600件,办结率为99.97%,成功率为100%。
(四)深化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以来,市级共开展双随机检查241家次,其中联合双随机占比89.21%。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共有互联网+监管主项185项,现已覆盖180项,覆盖率为97.2%。继续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1项。编制《出租汽车行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强制措施工作指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2.深化信用“四常”监管。动态更新调整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名单144家,通过明确约谈、双随机优先抽取、增加双随机检查频次、签订《交通运输信用监管警示约谈书》等举措开展差异化监督检查。累计送达《信用修复提醒函》250余份,提供信用修复及消分咨询1000余次,受理企业信用修复245次。推广大件运输许可“信用+承诺+批量”模式,确定38家“二重三化”服务企业,新增7家“信用+承诺+审批”企业,累计协助企业办件2112件,协助新模式试点企业远程勘验1375件。
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交通蓝•护卫2024”专项行动,累计联合执法232次,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稳定向好。持续推进高地“区域协作”,组织召开4次联席会议,在危险货物非法运输查处、大客车违规经营查处、超限超载治理、桥下空间联合整治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持续强化水路运输危化品安全管理,实施船载危险货物登船监督检查969艘次。
4.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全面推广轻微免罚告知承诺制和“事前讲法、事中说理、事后释疑”说理式执法新模式。2024年以来,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累计开展各类“说理式”免罚案件944起。
(五)加强监督管理,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1.确定执法监督计划。印发《2024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明确执法监督内容12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召开座谈会、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等方式进行。
2.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创新执法监督模式。印发《常州市交通运输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和《深化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在五个方面重点部署13项具体任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现场督察相结合等方式,监督“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等12项工作,加强监督力度,印发《关于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探索“1+N”伴随式执法监督,打造多元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市共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5家,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9名,开展“伴随式”执法一次。
3.优化执法监督力量。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配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申领工作,经梳理,注销行政执法监督证件4本,新申报2人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员考试,目前,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共3人持执法监督证件。
(六)加强行业普法,聚焦“三个维度”提升普法质效。
1.以“强化保障”为基础,提升普法工作高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落实普法责任制奠定良好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能力提升。深入落实《常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试行)》,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强化队伍保障。成立“公职律师为龙头、业务能手为骨干、行业专家为补充”的法律服务团队。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深入交通运输企业结对帮扶、化解行业矛盾纠纷。
2.以“主题宣传”为核心,提升普法内容精度。结合《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修订实施等重要节点,组织80余名普法志愿者走进船闸,深入物流园区、道路服务区、网约车党群服务中心、司机之家等场所,开展“普法进水域,送法到船头”“从‘新’出发•与法同行”“路政宣传月”等主题普法联动宣传累计28场,向900余位船民、司机赠送法治宣传材料2468份,法律维权读本410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次。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普法宣传,走进常泰长江大桥南接线、腾龙大道智慧快速路等在建交通重点工程项目,举办普法讲座7场,发放普法宣传书籍、手册266份,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安全生产法》学习参与率达100%。
3.以“有形有效”为突破,拓宽普法阵地广度。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设立“法润交通与法同行”“普法小课堂”等板块,在“法润江苏”“法润交通”等官方网站发布法治宣传信息310余条。在交通为民服务点的景观设计中融入法治元素,全市8个法律服务站成为生动的知识园地,已开设4期“行远讲堂”普法课堂。我局开通的3条主题公交普法专线,串联学校、社区、公交枢纽及法治文化街区,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宣讲员和志愿者不定期走进车厢普及法律知识,让乘客体验优质的普法之旅。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交通法规建设滞后。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新的交通方式、技术应用和出行需求不断涌现,但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未能及时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快健全交通运输法规体系。针对目前行业改革重点和交通运输发展实际,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立法,积极统筹年度立法计划,做好征求意见建议、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等工作。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应审尽审,保障依法依规制定政策措施。
(二)着力提升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夯实法治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深入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执法案件回访制度,加快推进基层执法站标准化建设,发挥党建桥梁和纽带作用,持续深化品牌创建工作。
(三)持续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市民和企业的便利度和获得感。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持续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聚焦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三是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完善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职责体系和工作体系,强化政务服务主体责任,建设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高素质政务服务人才队伍。
(四)积极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文化。突出思想引领,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运用热点案例普法,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参与者法治素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提质扩面,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用好法律服务站、普法讲堂、公交普法专线等,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积极参与公职律师线上法律服务咨询台轮值服务,实现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的标准化、便捷化、协同化,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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