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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22号)等相关工作要求,经企业和辖市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我局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从全省屠宰质量管理专家库中抽取3名外市专家对溧阳市鹏鹏畜禽机械化屠宰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正平食品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明华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验收。验收专家组于2025年11月19-21日完成验收,三家企业验收结果均为通过,并完成了整改。现将检查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畜牧兽医处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
联系单位: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
联系电话:0519-81668018
电子邮箱:414561112@qq.com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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