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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门诊复诊免诊疗费实施方案》 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24-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医政〔2024〕27号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生成日期:2024-02-02 公开日期:2024-02-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门诊复诊免诊疗费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常州市门诊复诊免诊疗费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健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优化就医流程,保障门诊患者就医的连续性,减轻看病负担,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现将《常州市门诊复诊免诊疗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常州市门诊复诊免诊疗费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常有健康”,根据《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常卫医政〔2023〕240号)(以下简称“活动方案”) 等文件精神,优化就医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再造门诊流程,压缩门诊环节,缩短患者在门诊的等候时间,简化需要多次门诊诊疗流程,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新需求,持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新体验。从2024年3月1日起,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不含基层医疗机构,下同)全面实施门诊“一次挂号,三日内有效”便民惠民措施。引导首诊和复诊患者分时分流分段就诊,减少门诊患者无序流动,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提升各医疗机构门诊满意度。

(一)基本要求

在常州市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患者因同一疾病同一病程,一次门诊挂号就诊后,三日内(含就医当日)在同一院区、同一科室携检查、检验结果复诊时,不再重复收取诊疗费。免费复诊范围覆盖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同一专家或同一科室普通门诊复诊),不包括急诊、多学科诊疗(MDT) 门诊、特需门诊。

(二)适用范围

患者就诊后,因同一疾病同一病程需复诊的,由同一医生或同专业医生接诊进行后续诊治,保障群众就医诊疗的连续性。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实施适合的专家门诊免费复诊流程。

(三)复诊方式

各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计流程,确保患者能得到连续、有效诊治,如通过窗口续诊、巡诊续诊、诊间挂号、签到机“复诊报到”等。医疗机构要主动拓宽复诊挂号渠道,探索通过微信、支付宝、自助挂号机、窗口正常挂号(普通号、专家号)等方式复诊。

(四)注意事项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科室和疾病类型不同,实施一科一策,在不影响医疗服务效率的基础上,充分预留足够的复诊号。在时间上应做好首诊和复诊人员的引导分段,首诊患者就诊尽量前置,便于首诊患者进行下一步检查。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首诊、复诊的环节衔接,结合患者检查检验项目,预估复诊时间,引导患者有序就诊。

二、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谋划。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细化惠民免费复诊工作方案;医疗机构要提前组织好门诊医生及护士的培训,引导首诊复诊患者分时分流分段救治,保障诊疗质量。要重点关注门诊分时段预约诊疗率,复诊预约率、复诊患者预就诊占比、患者门诊满意度等监测指标,及时优化工作流程。

(二)拓宽服务内涵。在免费复诊的基础上,结合活动方案要求,再造门诊流程,缩短患者在门诊的滞留时间。优化门诊环境,提高就诊舒适度。大力推广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推广诊间预约、跨科预约、复诊预约、诊疗团队内预约、医联体内预约等模式,提升服务连续性。

(三)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智慧医院” “互联网医院” 等信息化平台,探索人工智能分诊,加强“预约挂号、在线分诊、择时复诊、门诊及住院缴费、查看检查检验报告”等就医环节的信息化支撑。对于诊断明确且因相同疾病就诊的复诊患者,探索通过互联网医院或预约诊疗平台,预约复诊所需的检查检验,并根据检查检验报告时间,匹配复诊号源,并提供预约诊疗服务。

(四)加强工作宣传。在2024年3月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做好门诊流程、分诊人员、挂号系统的准备,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官微等媒体开展大力宣传,告知群众挂号途径和复诊流程,增加群众对于惠民免费复诊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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