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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推进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10091/2013-000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3〕24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3-07-04 公开日期:2013-07-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推进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的实施方案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农服务社是供销合作社体现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力量的有效载体。为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社建设质量,不断适应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三农”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根据今年系统重点工作的部署安排,实施为农服务社提升工程,探索试点建设一批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调整转换适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为农服务社建办模式,打造为农服务社升级版,提升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效能,实现为农服务工作与农村社会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互促进,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度高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建成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15家,进一步带动为农服务社建设整体水平提档升级。

    二、推进措施

    (一)立足三个为主,选优建设途径。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以新建为主要类型、以与村委合建为主要方式、以提高村级经济发展能力和供销合作社服务能力为主要目的,重点在茅山老区经济薄弱村探索试点。金坛、溧阳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镇级“农合联”的优势,先试先行,创造性地开展建设工作,为面上总结推广积累经验。

    (二)理清三个关系,创新建设模式。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要注重解决好隶属关系、法律关系和效益关系。新型样板社是其服务区域内各种为农服务载体、平台的集合体,以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为主要形式,主要积极依托镇级“农合联”进行运作,辖市(区)供销合作社是其业务主管部门。新型样板社主要由供销合作社、“农合联”和村委等相关组织共同投入运营,形成相互连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三)拓展三个服务,增强惠农功能。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要结合本区域“三农”实际,在基本具备三星级服务社条件的基础上,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积极拓展不断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服务内容,可以设立“庄稼医院”和劳务服务、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站等,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增强经营服务、中介服务和公益服务的紧密性、实用性。

    (四)强化三个管理,保障规范运行。强化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管理,规范和统一标识标牌制作。创新投入机制,探索对外招标经营新型样板社服务项目,提高新型样板社的服务力。强化新型样板社运营管理,村委等相关组织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积极开展各项培训和活动,提高新型样板社在村民中的认知度。强化新型样板社维护管理,建立健全新型样板社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新型样板社运行的效率和效益。

    三、组织保障

    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是我市供销合作社完善基层组织新体系、创新为农服务新模式、构建助农发展新网络的重要抓手。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建设规范,创新建设举措,把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打造成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工作的优质服务品牌。

    (一)搞好设计规划。各辖市(区)社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总体设计和规划布局。围绕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建设,争取将新型样板社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围绕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村级经济发展,依托新型样板社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融合资源整合。各辖市(区)社要注重社会与本系统资源的整合,拓宽新型样板社建设的投融资渠道,把新型样板社建设与“新网工程”项目和医疗下乡、文化下乡、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等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村务、政务、商务服务的“三合一”。

    (三)合力扶持支撑。各辖市(区)社要积极争取各方扶持,建立新型样板社监测评价体系,保持新型样板社的持续发展。市总社在年底前根据《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对验收合格的新型样板社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扶持。

    附件: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

                                                                                                                                                                                              2013年7月4日

附件:

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社服务能力,打造服务载体新典型,现根据《关于推进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本规范。

    一、功能布局

    1.选址:建办区域以茅山贫困老区、农业产业园、大型专业合作社、农民集居区和新农村规划区为主。交通较便利,服务辐射面广。

    2.布局:具备经营服务、中介服务、公益服务三大服务功能,因地制宜设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服务项目相对集中,服务总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符合省社为农服务社样板社建办要求。

    3.环境:新型样板社店内证照齐全,按规定悬挂。室内外整洁美观,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公布服务电话。各种台账齐全详实,商品货架陈列,明码标价。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具备条件的统一着装。

    二、创新服务

    1.经营服务: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便民实用。新型样板社每年开展“节场式”展示展销,组织日用品、农资进社服务2次以上。并做好台账记录。

    2.中介服务: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站、旅游代办点等新型中介服务2种以上。

    3.公益服务:提供劳务服务、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等新型公共服务2种以上。

    4.拓展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创新拓展经营服务和公益服务。新型样板社全年开展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1次以上,组织农民普通文体娱乐等活动2次以上。

    三、形象管理

    1.统一标准:认真按照《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与管理规范》有关标准,规范为农服务社新型样板社建设。

    2.统一标识:规范使用全国总社统一标识。为农服务社、日用品超市标牌主色为红色,农资超市标牌主色为绿色。橱窗及玻璃门粘贴统一宣传腰线,设有信息发布栏。店堂立柱张贴宣传标识。

    3.统一管理:创新投入管理,多元投入,资源共享。新型样板社业务主管部门是辖市(区)社,村委等相关组织配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建立财务、经营、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辖市(区)社全年开展新型样板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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