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医保局、各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多层次、多维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定于2024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一步调、形成声势,坚持贴近群众、普法学法,坚持精准滴灌、分类施策,坚持宣教结合、规范引导,准确把握宣传节奏、尺度、角度,讲好医保基金监管的相关政策措施,讲好基金监管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推动医疗环境持续净化、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故事,讲好常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做法和成效,积极引导全社会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切实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及主要内容
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各辖区医保局(分局),围绕主题举行启动仪式、阶段发布仪式等,营造舆论氛围,围绕以下重点内容开展宣传。
(一)深化普法宣传。系统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等国家和我省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联动公检法机关深入宣传《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与“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公众对严密有力的监管举措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司法后果的知晓度,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媒介,公开发布“告全市参保人员”与“告全市定点机构”告知书。
(二)展示工作成效。全方位、多渠道、广视角宣传我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找准报道角度和宣传切入点,提升宣传亲和力和感染力,突出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惩恶扬善、全民参与举报奖励、基金安全人人受益,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警示教育。针对公立、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等不同定点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医保医师、医保药师等不同人员,“量体裁衣”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力度,突出震慑警醒和源头遏止实效。同时强化对参保人员的宣传教育,认清违规使用医保卡的社会危害,突出违规使用医保卡的各类法律法规后果。
(四)加强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举报奖励”的有关管理规定,深入宣传解读举报奖励办理流程,做好举报奖励兑现工作。充分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医保基金的局面,维护公平正义。有效利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医保信用承诺活动,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
(五)强化“四进”活动。各级医保部门,结合医保工作实际,针对重点人群,加大相关宣传。重点做好“进定点机构、进基层社区、进国企与机关、进大型企业”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张贴宣传单、宣传折页、海报,制作宣传展牌巡展等方式,加强宣传覆盖面,做到全市街道全覆盖与人口集中社区全覆盖。
三、宣传形式
紧抓“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定点机构网站与公众号、各类户外广告平台”三个电子图文主阵地,以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基础,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资源,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普及性宣传。
在具体形式上,重点采取五种方式: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拍摄各类主题宣传片、开设主题讲座、反面典型曝光警示、联合体育“马拉松”大型活动,有效结合医保重点工作,统筹协同推进。
(一)着力拓展社会知晓面
1.开设网上专栏。各地要利用政府平台、基层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渠道,广泛开设网上专栏、公开发布国家、省和本地相关政策法规、举报奖励办法和典型案例等,加强内容重点解读,及时发布宣传月期间相关活动信息等。
2.组织媒体专版。各地要加强与媒体的有效沟通,采取邀请报刊、电台、电视台组织专版、制作专辑等形式加强宣传。通过开展电视新闻专访、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形成社会面共同关注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3.拓宽宣传渠道。各地要积极顺应传媒技术发展和受众群体需求变化,灵活运用新媒介拓展宣传渠道,加强与交通、城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户外楼宇大屏、公共交通显示屏、公共楼宇电梯广告屏、定点机构户外屏幕等开展短视频宣传。落实一句话宣传展视:医保骗保要处罚,基金安全共守护。
(二)着力增强宣传浸润度
1.开展现场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宣传的分层分类教育引导作用,通过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和志愿服务、免费义诊等形式,广泛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切实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参保群众规范使用基金意识、社会公众全民监督意识。
2.举办专题讲座。各辖区、各职能部门要以两定医药机构、人口集中社区为宣传主阵地,深入至定点机构、街道等,围绕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专题讲座,帮助从业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管理规范和政策规定,不断提升规范管理的水平,同时将政策宣传至使用医保卡频率较高人群,管好、用好医保卡。
3.注重廉政建设。各辖区、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化、自律和育人功能,倡导崇德尚廉、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制发宣传资料。根据上级部门与市级部门编制印发的有关宣传材料,各辖区、各职能部门要精心选择、精心制作、精心组织,组织一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需要的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在两定医药机构、社区、广场等显著位置张贴、发放与巡展。
(三)着力统筹长效推进
1、各辖区、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当下重点、热点工作,如门诊统筹共济政策,个人账户划拨减少等热点问题,开展重点宣传,统筹协同推进,增强参保人员守好“救命钱”意识。
2、各辖区、各职能部门,要深入落实宣传月活动,有效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等司法与监督部门以及联合卫健、市场局等职能业务部门,联合共宣、齐抓共管,形成联动、联管、联宣局面。
3、以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将进机构、进社区、典型案例曝光等工作,纳入常规工作,构建长效机制,形成常宣长效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因地制宜细化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注重整合资源、创新方式,统筹安排好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及时掌握和防范化解舆情风险,确保各项活动有序推进。
(二)突出宣传重点,务求工作实效。要围绕集中宣传月主题,准确把握基金监管宣传的基调和时度效,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虚化、宣传重点不跑偏。结合地方实际,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两定机构与参保人员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
(三)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以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基金监管宣传工作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做好资料整理和工作总结,完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有关宣传资料、媒体报道及宣传工作总结等,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处。
联系人:基金监督处 王力
电话:0519-856865**
电子邮箱:12145**69@qq.com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 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