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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审计系统首届“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56/2018-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审发 〔2018〕76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18-12-07 公开日期:2018-12-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审计系统首届“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审计系统首届“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

现将《常州市审计系统首届“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审计系统首届“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审计机关道德文化建设,着力在全市审计系统营造关爱他人、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爱岗敬业、勤勉尽责的浓厚氛围,凝聚道德正能量,构筑精神新高地。经市局党组决定,在全市审计系统组织开展首届“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时间
     评选活动于 2018年12月启动,2019年1月结束。
     二、评选范围
     全市审计系统在职干部职工。  
     三、评选名额
    “道德模范”和“爱岗敬业标兵”各十名。
      四、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评选条件
      候选人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残和其他困难群众。
      2. 积极参加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敬重老人、奉献爱心;孝敬父母、公婆(岳父母)及长辈,能够长期细心、耐心照顾老人,在单位和社会具有良好口碑。
      3. 关爱子女,夫妻和睦、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关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疾病、伤残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4. 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较高声誉。
      5. 具有很强的节俭意识,能够引导干部职工在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 其他关爱他人、奉献爱心、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的先进典型事迹。
     (二)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条件
      候选人必需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 政治觉悟高,具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
    2. 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任劳任怨、淡泊名利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3. 业务水平高,具有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4. 工作业绩优,立足岗位、踏实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可。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局“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标兵”评选工作,市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局各处室选派一名同志组成。

六、方法步骤

1. 申报推荐(2018年12月30日前)。各辖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全员发动,逐级推荐,把干部职工公认、事迹突出的先进人物推荐出来。各辖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全员发动,逐级推荐,把干部职工公认、事迹突出的先进人物推荐出来。

2. 审核初选(2019年1月8日前)。由市局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辖市区、市局各处室上报的候选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3. 候选人确定(2019年1月12日前)。召开局评选领导小组会议,投票确定“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标兵”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市局党组研究。

4. 公示(2019年1月19日前)。市局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和典型事迹在市局网站、“常州审计”微信群等平台向全市审计系统公示,接受监督。

5. 通报表彰(2019年1月25日前)。市局将对评选出的先进人物进行通报表彰,并以先进事迹演讲会、道德讲堂等形式在全市审计系统进行广泛宣传。

七、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各辖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 公平公正。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活动的群众性、严肃性和先进性。在推荐候选人时,力求扩大覆盖面,确保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干部职工认同度高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对候选人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资格。

3. 示范带动。注重发挥推荐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活动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促进干部职工道德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 常州市审计系统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

附件2 常州市审计系统首届“爱岗敬业标兵”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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