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我市书法教育百千万工程,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第五批书法特色学校、第二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评选及常州市第三批书法特色学校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州市第五批书法特色学校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企事业办中小学)、职业学校。
(二)《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评估标准》(见附件一)是评选书法特色学校的主要依据。各地各校要严格对照评估标准组织申报、评估和推荐工作。
(三)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各学校要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常州市第五批书法特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二)交至常州市少年宫,各地同时上报推荐表(见附件三),2012年11月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
二、常州市第三批书法特色学校复评工作:
(一)复评范围:常州市已评选出的年满三年的书法特色学校(即常州市第三批书法特色学校)共计16所(名单详见附件四)。
(二)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各学校请于10月30日将《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复评申报表》(见附件五)交至常州市少年宫,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于11月份对申报复评的学校进行验收,11月底将复评结果报常州市少年宫;局属各学校将《复评申报表》直接报送常州市少年宫,11月份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局属学校的书法特色学校进行复评验收,12月份对各辖市、区复评结果进行抽查。
三、常州市第二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中成绩突出,书法特色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在我市书法教育千百万工程中起引领作用的学校。
(二)《常州市书法特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见附件六)是评选常州市书法示范学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学校严格对照评估标准,达到标准要求者,方可组织申报。
(三)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请于10月30日前填报《常州市书法特色示范学校申报表》(见附件七)交到常州市少年宫。申报常州市书法特色示范学校的单位可以不填报《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复评申报表》。各辖市、区分配名额见附件八。市教育局将于12月份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学校进行验收,并对通过验收的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上述所有材料均报至常州市少年宫活动部(1号楼208室)张军佳,联系电话:13813552952
附件:一、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评估标准(修订稿)
二、常州市第五批书法特色学校申报表
三、辖市区常州市第五批书法特色学校推荐表
四、常州市第三批书法特色学校名单
五、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复评申报表
六、常州市书法特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修订稿)
七、常州市第二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申报表
八、辖市区常州市书法特色示范学校申报名额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常教体〔2012〕14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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