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下午,市长丁纯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集体学纪: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市纪委副书记石伟东作辅导报告。
会议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铸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主动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发挥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狠抓《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让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把巡视巡察整改和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一项一项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倒排时序进度,逐项对账销号,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二、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着力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梳理编制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标准统一、体验一致、上下协同、运转高效转变。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创新服务方式,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整合优化机构职责,开展集中高效审批,集成共享信息资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解决问题入手,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强化工作对接,促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畅通流动和业务的高效协同,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原则同意市编办提出的《常州市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三、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会议原则同意市经信委提出的《常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四、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先进制造业体系,全力塑造高质量的工业明星城市。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建平台”与“用平台”双轮驱动,深入推进“互联网+”,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实体经济与网络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良好格局。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筹办世界工业和能源互联网博览会,促进科技、人才、项目、资本等高端要素加快向常州集聚,把展会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工业和能源互联网品牌。
会议原则同意市经信委提出的《常州市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五、会议审议了《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
会议原则同意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提出的《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会议听取了关于2018年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人社局提出的2018年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名单。
七、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方案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市物价局提出的关于常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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