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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6-001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6〕98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6-07-25 公开日期:2016-07-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常政办发〔2016〕9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国家、省医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下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医改精神,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立足点,以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为导向,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为重点,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构建以新型医联体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主导与尊重意愿相结合。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规划医联体建设,支持和指导已自愿组建的医联体健康发展,尊重已形成的合作协作或对口支援关系。
  2. 坚持上下联动与分工协作相结合。以建设区域型医联体为重点,落实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任务分工,上下联动实行分级诊疗服务。
  3. 坚持因地制宜与创新探索相结合。以区域型医联体为主体,推进共建专科型、对口支援型医联体。探索组建人员、资产、管理一体化的紧密型医联体,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4. 坚持协同推进与健全体系相结合。坚持政府统筹领导、部门协同参与,相关制度政策同步配套建设,保障医联体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继续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平可及。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到2017年,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达10%以上,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比例达7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在65%以上,溧阳市、金坛区区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医联体建设
  1. 全面推进医疗资源纵向联合。2016年区域型医联体覆盖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或者医疗集团)。50%的区域型医疗联合体建成信息化支撑的影像、检验、消毒供应等集约化中心,年内建设医联体共建专科床位400张以上,重点发展康复科和后疗科室。2017年医联体共建专科床位力争达500张以上。
  2. 突出建设区域型医联体组织。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任务、服务范围以及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市一院与钟楼区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市一院区域型医联体,市二院与天宁区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市二院区域型医联体。市肿瘤医院与新北区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北区区域型医联体。市七院与武进区(经开区范围内)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市七院区域型医联体。
  3. 创新发展医联体建设路径。市妇幼保健院与全市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建立常州市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市中医院、市三院、儿童医院等发挥各自特色与优势,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共建专科型、对口支援型医联体,提高基层中医药、传染病和儿科服务水平。探索组建1-2个人员、资产、管理一体化的托管型或集团化紧密型医联体。在辖市(区)内,以当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中医院为龙头,探索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医联体。
  4. 探索完善组织管理模式。区域型医联体和紧密型医联体设立理事会决策机构、管理层和监事会,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通过制订章程,规定理事会、管理层、医疗机构等相关各方权利义务,统筹医联体内资源配置与整合。对共建专科型、对口支援型等松散型医联体可参照紧密型医联体建立治理结构,也可在机构性质、隶属关系、人员身份、工作职责、财政投入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以管理和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组织制度,促进业务协同。
  (二)推进医联体内部资源整合
  1. 整合人力资源。对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具备条件的紧密型医联体,可探索医联体内人员编制或人员控制数额统筹使用、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薪酬待遇和考核奖惩政策等,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医联体内可调剂适量人员控制数额。其他类型的医联体要积极推动人员在医联体内部柔性流动,发挥集成效应。
  2. 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的管理优势和品牌效应,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实现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积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适宜技术,推进技术资源共享。建立区域型医联体单位内的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心电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和病理中心。探索实行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区域型医联体要打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方便医联体内双向转诊。
  3. 整合信息资源。依托常州市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上推”和电子病历核心内容“下传”。开发和运用统一信息平台,有效支持医联体内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业务协同运行。建立医联体内部的知识共享系统,为医务人员提供临床诊疗培训和知识更新。
  4. 整合设备资源。紧密型医联体应探索实行大型设备资源整合,医联体牵头单位根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等因素,按照集约化、系统化原则,统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设备资源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申请配置。医联体内的医学影像中心和检验检查中心要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扩大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共享范围,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三)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
  1. 建立优质医疗资源纵向下沉机制。由医疗机构派遣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执业的,无须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手续。医联体牵头单位通过挂职锻炼、专科帮扶、对口支援等多形式派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担任机构管理人员、科主任和部门负责人。要对双向转诊工作予以把关和指导,对下级机构的业务加强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开设康复联合病房等方式,加强下级机构薄弱专科建设,建立统一的人员培训机制,提高基层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2. 建立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机制。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本着急慢分治、治疗连续、科学有序、安全便捷的原则,引导患者自觉自愿参与转诊。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病情稳定的慢性病以及病情稳定的其他恢复期(康复期)患者,应当转至医联体下级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医联体内各单位要明确双向转诊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住院。
  3. 建立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机制。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快共建专科建设,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负责病区、设备、人员配备等;医联体牵头单位负责派驻骨干医生、制定制度流程、入出院及转诊标准、组织专业培训等,重点要做好共建专科团队的技术和管理的传、帮、带工作,派驻专科骨干医生和护理骨干。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共建专科医疗责任保险,处理好医疗纠纷赔偿。鼓励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拓展医疗服务范围。
  4.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分配机制。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岗同酬为原则,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医疗业务收支结余部分的60%以上可用于再次分配。对医联体内服务能力强、内部管理规范有序、患者满意度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基本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外,绩效工资可自主分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各级政府要继续保障基层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投入,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管理。要加大对医联体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检验中心、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集约化中心建设。
  (二)创新医保支付模式。要做好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政策与转诊患者治疗需要医保政策的衔接。市人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医联体内患者诊疗的具体医保政策。
  (三)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认真贯彻落实省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按照比价合理和政策衔接原则,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诊察、检验、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医联体组织形式探索差别化价格管理。
  (四)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订医联体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评价纳入辖市(区)卫生计生工作和公立医院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重点内容包括: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量占比、医院专家下基层服务效果、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患者对基层服务满意度等。
  (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修订完善《常州市医疗联合体药品调拨管理规定》,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特色优势专科、共建专科建设,以及慢性病患者的用药需求。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要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要,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为基层就诊、转至基层治疗患者提供必要的药品供应保障。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卫计、发改、财政、人社、物价、药监、经信等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辖市(区)和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参照本意见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或者具体办法,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及序时进度,积极稳妥推进落实。
  (二)强化督查指导。卫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总结不同模式医联体建设经验,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有益做法,加强研究,不断创新,探索更加切实可行的医联体建设和运行模式。
  (三)明确工作步骤。2016年度城区医联体建设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16年3月-6月),主要完成工作方案的制订和落实、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等保障政策的制定、出台考核评价标准,做好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6年7月-10月),实施阶段,加强对医联体日常运营的指导,及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工作平稳顺利实施;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6年10月-11月),对医联体工作成效进行阶段总结评估。2017年要进一步扩大紧密型医联体试点范围,加强对医联体绩效考核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推广医联体建设和运行有效模式。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联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形成推动改革的社会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深入宣传,引导患者转变就医习惯,为发挥医联体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奠定群众基础。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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