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嘉宏东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州龙城大道南侧、湾城北路西侧地块一期开发项目核准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龙城大道南侧、湾城北路西侧地块一期开发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3.54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71036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61179平方米,商业及配套公建9857平方米。另外建设地下建筑面积17727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02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3048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0396万元,其他费用16814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0CR0046)和相关补充协议及附件,市规划局出具的《湾城北路西侧、龙城大道南侧地块规划条件》(QQ070109)和市规划局2012年9月16日审定的《湾城北路西侧、龙城大道南侧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戚区环保局2012年9月12日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市发展改革委2012年9月17日审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绿化、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该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