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丁纯同志兼任常州市行政学院院长; 费高云同志不再兼任常州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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