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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磊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和机关党委。
陈华鹏同志负责农村经济、财金、信用建设工作。分管农村经济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
廖梅青同志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粮食和物资管理、评估督查工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粮食和物资管理科、评估督查科(执法督查支队)。
王晓丹同志负责规划、区域经济、外资工作。分管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区域经济科(长江经济带发展科)、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一带一路”发展科)。
沈 莉同志负责法规和改革、社会发展、能源、价格工作,协管机关党委工作。分管法规和经济体制改革科、社会发展科、能源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新能源发展科、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科、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科。分管常州市价格认定中心。协管机关党委。
吴 尽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服务业、对口支援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科(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支援合作科。分管常州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
汤文忠同志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行政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业和高技术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服务科)、市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工业和高技术发展科(人工智能发展促进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姚 勇同志负责军民融合、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国防动员综合协调、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协管组织人事工作。分管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动员协调科(发展规划科)、人防指挥与信息化科、人防工程科(平战结合科)。分管常州市人防指挥信息和工程保障中心。协管组织人事科。
委调研员根据党组安排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沈立峰同志协助姚勇同志开展相关工作。
黄健同志和程晔同志协助沈莉同志开展相关工作。
王金军同志协助汤文忠同志开展相关工作。
刘海军同志协助吴尽同志开展相关工作。
胡瑞清同志协助廖梅青同志开展相关工作。
姚文萍同志协助王晓丹同志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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