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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市美丽常州建设工作,现将《美丽常州建设行动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月25日之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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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美丽常州建设行动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2日
美丽常州建设行动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十五五”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攻坚时期,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美丽中国、美丽江苏建设部署,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创新高地”城市定位,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美丽常州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PM2.5浓度达30微克/立方米,美丽河湖建成率达45.8%,地表水水质持续提升,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100%,美丽乡村先行区示范效应凸显。到2030年,美丽常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步伐显著加快,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乡生态宜居品质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常州标识度的实践创新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彰显自然环境之美
1.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持续实施长江大保护、太湖综合治理和大运河保护,开展“一镇一策”系统治理,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4.25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显著提升。落实重点区域农田退水治理先行先试方案,提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水平。推动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完善跨区域横向水环境质量补偿机制。配合推进新孟河、新沟河常态化联动调度机制建立,加强区域畅流活水,提升河道水动力条件,形成自流活水格局。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50%,地表水水质好于Ⅲ类水比例达省定目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具体落实,不再单列)
2.推进美丽蓝天建设。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化VOCs综合治理,推进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在水泥等重点行业探索开展大气氨逃逸治理等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鼓励淘汰国四中重型货车及国二以下非道路机械,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深化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秸秆和垃圾焚烧等面源污染整治。做好烟花爆竹禁放长效工作。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到2030年,PM2.5浓度达省定目标,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土壤安全建设。推动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污染地块风险防控,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关闭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类落实制度性或工程性管控措施。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隐患排查整改率达90%以上。开展国省考地下水点位水质提升达标专项行动。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开展武进、新北、经开区固废收运体系试点,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向全市推广,形成“一区一策、特色鲜明”的固废管理新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壮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兴固废资源化利用产业,打造新能源无废产业链。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持续强化建筑垃圾联防联治,加强跨区域协作。到2030年,“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初显,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三生空间重塑行动,彰显生态空间之美
5.打造三生融合和谐蓝图。推动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发展,提升老城厢、市民广场等片区功能品质,打造城市活力中心,推动高铁新城、西太湖片区等区域特色发展。武进、新北打造科产城人融合发展引领区,天宁、钟楼、常经开注重城区内涵提升与外围乡镇协同联动,推进常金同城化、常溧一体化发展,塑造倚江傍河、山清水秀、各具特色、各显其美的全域魅力空间格局。(市资规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首次定期调整。落实《常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技术指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常态化衔接机制。推进与环评、排污许可制度协同联动,有效提升管理效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资规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完成滆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加快环金坛茅山、天目山余脉等山体生态修复和低效林改造示范,加强大运河、滆湖等重点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森林覆盖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完成第二轮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优化提升7个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强化现有站点的长效运维。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强化外来物种管控。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到2030年,完成10个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力争1—2个“生态岛”试验区获省级试点,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达90%以上。(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监局、常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开展长江、大运河等流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核与辐射等环境风险防控,实施一批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完成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人居品质改善行动,彰显城乡宜居之美
9.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聚焦突出问题,深化垃圾分类与“两网融合”,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活化利用“金角银边”,增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亲水空间等场所。持续改善居住条件,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农村住房改善,综合治理交通堵点与停车难题,规范公共空间秩序。强化规划建设管理全周期协同,深化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健全精细化长效管护机制。到2027年,基本形成“城市精致、农田整洁、农村宜居”的城乡风貌。(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打造全域覆盖、智能协同的韧性安全体系。每年排查检测污水管网150公里、新建改建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完成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打造一批设施完善、环境宜居、服务便利、治理有效的“好社区”。(市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资规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环境智慧监管效能。加强数字赋能,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平台与城市智能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常慧炼”大模型平台。持续优化完善3个城市智慧环保应用场景,推进“天空地湖”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十五五”国省考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调整提升,基本建成AI 辅助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审核系统。全面推动宁静小区建设,鼓励智能应用噪声地图,提升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提升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数据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彰显绿色发展之美
12.构建清洁低碳新型能源体系。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加快现役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促进煤电机组碳排放持续下降。因地制宜开展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加快常州“氢湾”建设,到203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800万千瓦。推动“源网荷储碳”智慧协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质量电动汽车充换电体系,推动两轮电动车全城换电网络建设。加快“人工智能+智慧能源”布局,深化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到2030年,全市建成超600个微电网项目。(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强化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能效、污染物排放约束。纵深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整治提升问题企业1000家以上,累计盘活存量土地资源8万亩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2000吨以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绿色生活普及行动,彰显特色人文之美
14.繁荣发展生态文旅产业。推进长江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常州段建设,建设大运河文化生态旅游长廊,推动江河湖各展所长。积极推动绿色旅游,新增2家国家等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美丽城市相关的文化旅游品牌。(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构建全民共建共享体系。深化公共机构碳普惠省级试点,探索个人碳账户机制。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倡导绿色出行、节水节能、光盘行动,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达77%以上。持续开展“房前屋后”治理,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市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常州特色工作
1.精准化湖泊治理。聚焦长荡湖、滆湖等太湖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持续巩固长荡湖治理成果,实施北部湖区生态提升工程,提高水生植被覆盖度;积极推广长荡湖治理经验至滆湖治理,推进滆湖“藻型湖”向“草型湖”转变,积极探索“浅湖深治”常州经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绿色化产业集群。围绕打造新能源产业高地,巩固提升新能源汽车、光伏、新型电力装备等绿色产业集群全球竞争力。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前瞻布局氢能、储能、智能网联汽车等未来产业,高质量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示范园区,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绿色智造产业高地。(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低碳化城市场景。高水平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率先开展碳预算管理。加强ESG体系、首席“双碳”官制度建设,支持建设长三角(常州)“双碳”·ESG国际产业创新园、西太湖城乡建设“双碳”先导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近)零碳园区(工厂),拓展一批零碳机关、零碳街区、零碳学校等典型场景,探索具有常州特色的零碳路径。(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品质化美丽乡村。充分挖掘常州自然禀赋,依托“一江三湖五山五廊”,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传统村落、水网肌理与田园景观的整体性保护和活化利用,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农房自主更新,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新时代鱼米之乡,全域整县建成美丽乡村。到2030年,新建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00个以上,形成“一村一品、一域一景”的乡村风貌。(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智慧化运行管理。强化“从建设到管理”的全周期理念,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深化城乡环境“微改造、微更新、重管理、重运行”,打造智慧公园管理平台,在垃圾分类、河道管护、绿地养护、噪声控制、餐饮油烟治理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可操作、可考核、可持续的精细化管理标准与智慧化应用场景。(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美丽常州建设全过程,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高效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形成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统筹推进。将美丽常州建设工作纳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筹推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并开展动态跟踪、成效评估。市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及时总结提炼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推广典型案例与创新模式。
(三)保障要素投入。 完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美丽常州建设重点领域和项目。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展示美丽常州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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