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确保2006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经研究,现将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标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标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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