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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恒创热管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热泵空调及电池包热管理系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25-001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5〕5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5-11-24 公开日期:2025-11-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以及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恒创热管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热泵空调及电池包热管理系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常发改行服〔2025〕51号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更常州恒创热管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热泵空调及电池包热管理系统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请示》(武发改〔2025〕6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市场需求变化调整了产品方案和产能规模,申请变更节能审查意见。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4-320412-89-01-236162,行业代码: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地点为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建东村(232省道旁)。项目新增用地约70亩,新建车间及辅助用房约74803.9平方米,购置钎焊线、芯体组装机、焊接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翅片机、装配机、检漏仪、装配流水线等设备601台(套),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热泵空调(含5000吨铝压铸工艺)及100万套电池包热管理系统的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新增年工业总产值400000.00万元,工业增加值114756.80万元。

根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5〕6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对变更后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以及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

二、项目建成运营后,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天然气,耗能工质为新水、液氮、氧气、乙炔、氩气、氦气,项目年消耗电力5474.47万千瓦时、新水30624.18吨、天然气166.27万立方米、液氮1368.00吨、氧气1224.00立方米、乙炔1224.00立方米、氩气864.00立方米、氦气11232.00立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8681.79吨标准煤(当量值)、15705.54吨标准煤(等价值)。年综合化石能源消费量为6239.65吨标准煤(当量值)、10713.94吨标准煤(等价值)。该项目新能源汽车用热泵空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482.05千克标准煤/吨(当量值),优于比亚迪电子新能源汽车电气及空调系统高端零部件项目空调系统高端零部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25.99千克标准煤/吨(当量值)。该项目电池包热管理系统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3.958千克标准煤/套(当量值),优于广东三花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部件生产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集成组件单位产品能耗4.036千克标准煤/套(当量值)。项目主要用能设备未选用国家、地方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项目熔铸工序选用变压器、水泵、冷却塔、空调、电机、照明灯具、空压机、通风机均为一级能效设备,其他工序选用变压器、水泵、冷却塔、空调、电机、照明灯具、空压机、焊机、通风机均为二级及以上能效设备,符合当前节能工作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节能评审意见,项目能效水平处于国内先进。

三、该项目所属行业为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中的“两高”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2026年3月投产,二期计划2027年4月投产。该项目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为我市“十五五”新增用能指标。

四、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如下要求,并根据项目评审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加以改进。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备,应严格落实项目用能设备选型要求,严格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设备配备。

(二)在项目后续运行过程中,应全面落实节能降碳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同时要强化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落实强化节能管理措施,完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四)在项目后续有关招标文件和相关合同中应明确节能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及时组织实施节能验收。

五、在项目投产、使用前,项目单位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应对验收情况进行核实,切实做好督查工作,并将验收核实情况和督查情况及时抄报我委,未经验收通过不得投入生产。

六、若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向我委提交变更申请。

七、你单位须根据本审查意见和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的节能报告,扎实开展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及能效水平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八、你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强节能技术与管理水平,优化工艺,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产出,确保项目达到节能报告提出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0.1369吨标准煤/万元)。

九、我委将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对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组织跟踪检查。对未按照审查意见落实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十、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项目是否实施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能耗双控实际需要决定,相关核备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常州恒创热管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热泵空调及电池包热管理系统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武发改能审〔2022〕14号)随文作废。


            附件: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恒创热管理系统股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用热泵空调及电池包热管理系统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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