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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教育局内部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5-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计〔2025〕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5-02-17 公开日期:2025-0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教育局内部采购目录及标准》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教育局内部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常教计〔2025〕2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2025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常财购〔2024〕21号)要求,决定印发《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教育局内部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项目内集中采购品目金额达到采购预算起点金额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教育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委托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装中心”)采购。
  全市预算单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和服务的预算起点金额为50万元(含)。
  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货物和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含),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含)。
  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社会公共利益或公众安全关系密切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商请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人采购货物和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含)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框架协议采购
  1.纳入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范围的品目: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乘用车、皮卡车、空调机、基础软件、机动车辆保险服务、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服务。 
  2.纳入市区联动框架协议采购范围的品目:复印纸、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对仍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复印机(期满时间2025年4 月30日)、碎纸机(期满时间2025年4月30日)、出租车客运服务(期满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一般会议服务(期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品目,采购人继续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直至框架协议期满;协议期满后,按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要求实施采购。如有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教育局内部采购
  教育局内部采购目录及预算标准以内的项目(货物或服务项目优先采用商城采购),商城不能满足需求或者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由采购人委托建装中心采购。
  六、带量采购
  根据省、市中小学生校服采购管理要求,由建装中心组织实施对教育局直属单位的校服、学生公寓寝室用品统一采购;为提高资金效益,由建装中心组织对部分教育局直属单位的文印服务、校本作业印刷服务统一带量采购。
  七、其他要求
  (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采购人应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同类项目须合并采购实施,按照政策要求规范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涉密采购项目应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家保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保密局〈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9〕43号)规定执行,编制纸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见附件2)。
  (二)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批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变更采购方式,应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常财购〔2020〕2号)要求,通过线上申报,经财政部门批复同意后执行。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30日前,除框架协议、网上商城等小额零星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公开采购意向。
  (四)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管理
  根据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各采购人应加强自身采购政策落实、采购需求确认调研、重大项目论证、采购方式选择、评审专家选取、采购信息公开、质疑答复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公示、履约验收组织等环节和过程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事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
  (五)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
  (六)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完善合同管理,采购人应依法签订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公告合同,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合同主要内容按规定格式上传并推送至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七)关于监督检查
  常州市教育局将组织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审计室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八、其他事项

  本通知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均指预算金额。


  附件:
  1.常州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教育局内部采购目录及标准

  2.        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纸质)

常州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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