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创新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和谐发展,彰显我市现代都市形象和魅力,市政府决定开展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通过连续三年开展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形成由“两纵一横”主骨架和八条支路组成的城市重要景观道路体系,实现路畅、街美、景优,充分展示我市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新风貌,构筑、凸显、确立我市在区域经济竞争中的环境优势地位。
二、整治范围及任务要求
按照联结城市主要出入口和亮点地区、途经城市重要功能区和窗口地区以及承担重要城市交通功能的基本原则,为实现路畅、街美、景优的整治目标,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和任务要求为:
(一)整治范围
即“两纵一横八支路”,整治道路全长91.5公里。
1.西纵:沪宁高速公路常州道口起经常澄路、万福路、怀德路、长江路、淹城路至延政路口止,计19.1公里;
2.东纵:汉江东路口起经黄山路、晋陵北路、新丰街、和平路、清凉路、常武路至常宁高速公路常州南道口止,计19.7公里;
3.一横:常州机场起经机场路、城北干道、东方大道至沪宁高速公路横山桥道口止,计36.5公里。
4.八支路:汉江东路、河海东路、关河中路、延陵西路及东路、劳动西路、兰陵路及迎宾路、常锡路(中凉立交至清凉立交)、延政路,计16.2公里。
整治工作计划分三年完成,根据具体的实施条件,确定2006年实施的范围为:“西纵”北段,即沪宁高速公路常州道口经常澄路、万福路、怀德路至劳动西路口止;“东纵”中除清凉路之外的其它路段(包括同济立交桥周边);“一横”东段,即沪宁高速公路横山桥道口经东方大道、城北干道至常澄路口止;“八支路”中的汉江东路、延陵西及东路、劳动西路、兰陵路及迎宾路、延政路。
(二)任务要求
按照规划设计,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
1.杆线入地,净化空间。
市区3.5万伏(含3.5万伏)以下供电杆线及弱电杆线全部改造为入地走线,11万伏供电杆线交跨道路入地;“一横”沿线1万伏(含1万伏)以下供电杆线及弱电杆线全部入地,3.5万伏供电杆线交跨道路入地,其它供电杆线统一移至道路两侧绿化带后均匀走线。
2.绿化升格,营造氛围。
对长势不好或者层次单一的道路绿化进行改造、完善提高。因地制宜,采取街头绿地、连续绿带、开敞空间绿地等多种模式相结合,增设绿化小品,着力营造四季常绿、季相色彩丰富的道路绿化景观。
3.地块开发,提升形象。
对道路沿线占压道路红线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界定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拆除后,以绿化或景观围墙等形式进行周边环境美化。对道路沿线一定范围内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块要尽快进行收储、出让、开发、改造。
4.街景整治,美化环境。
一是对建筑质量、形象一般的建筑予以外立面装饰、清洗、粉刷、整修,着重打造整体协调的建筑风格;二是高标准实施景观照明建设,使道路照明、绿化照明、建筑照明、户外广告照明及重要节点照明相互协调、整体和谐;三是整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提高品味,拆除沿线所有遮阳雨篷,对临街密闭式卷帘门统一改造为透景防盗格栅式卷帘店门;四是结合道路具体情况,建设景观围墙,美化环境;五是清理违章占道,乱张贴乱涂写,规范室外空调机挂放等。
5.设施完善,增强功能。
主要对道路市政设施进行维修、出新,道路路面进行黑色化改造,完善出新交通设施,配套、完善环卫设施等。
三、保障措施
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以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整治目标的全面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已成立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武进区、新北区也要相应成立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加强区属范围内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整治工作分工明确、联系紧密、便于操作、有效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分设规划设计组、杆线入地组、地块出让改造组、拆迁组、街景美化组、绿化建设组、道路设施组、督查考核组等8个组,由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由指挥部另行发文明确)。
(二)科学组织、统筹部署
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职责,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围绕目标任务,一方面要制定系统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整治标准、整治任务、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另一方面,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管、统一考核、统一验收的整治原则,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出精品、上水平。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任务谁完成”,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武进区、新北区要按照市统一规划设计标准和时间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区属范围内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标准高、投入大,必须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1.中心城区的整治资金由市统一解决,武进区、新北区的整治资金由两区各自承担。
2.正在建设改造的路段,列入工程投资计划。
3.具备条件的路段,采取市场化的方法,通过地块的整体开发改造实施整治。
4.各杆线单位要本着“服务地方、多做贡献”的原则,如期完成杆线入地任务。
5.建筑立面改造、广告整治、楼宇亮化等,原则上由业主自行承担建设及改造资金;对困难单位,以业主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贴。
(四)深入宣传发动
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宣传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运用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重点宣传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支持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查和考核
切实加强对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指挥部办公室每两周要召开一次督查例会,定期或不定期编发督查专报,严格考核,确保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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